3.从毛泽东眼中走进苏区(第6/20页)

1950年代中期,为尽可能扩大依赖面,中共中央又进一步对中农实行细分,将下中农从中农中间析分出来,“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105]1960年代后一度风行的“贫下中农”的提法,就是这一政策延续的结果。中农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在当年中共的阶级分析系统中,最终是通过对中农本身的细分得到解决,这既是中共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中国社会实际认识的反映,同时也说明中农在内战时期的遭遇,在当时的认识和分析系统中,确非偶然。[106]

以此观照苏维埃革命时期中农的命运,似也不乏其针对性。

(3)公田问题

中国传统社会宗族势力发达,在许多地区,宗族不仅拥有社会政治权威,而且占有土地。中央苏区所在的赣南、闽西地区,主要以宗族占有形式出现的公田占据很大比例:“在江南,族有田产底发达,构成一种特色”。[107]根据1950年初华东军政委员会的统计,浙江公堂土地占比为16.35%,安徽为4.17%,苏南为5.9%。[108]中央苏区中心区的江西属公田发达地区,国共两党的调查中都不约而同地注意到这里占地广大的公田,中共江西省委1932年5月的工作报告记载:“江西公堂祠堂的土地特别多。”[109]国民党方面在武力恢复对苏区控制后,也报告这里“公田甚多”。[110]

从公田分布看,一般在较为偏僻地区,由于宗族势力强盛,公田比例更高。中央苏区所在的赣南、闽西都是公田比例较高地区。以福建而言,福建全省公田占比达29.36%,[111]这个比例放到全国与其他省份做横向比较,都是名列前茅的。而属于中央苏区的闽西地区比例又要高过全省均值:“闽北、闽西占百分之五十以上;沿海各地只占到百分之二十至三十。”[112]如闽北闽西的古田过溪占61.4%,建阳营前占37.31%,永定中川村占70.04%,永定西湖村占60%,永安吉前保占56.6%,普遍达到总田亩的50%以上。根据土改时期的统计,长汀土改前公田达19万余亩,占全县总耕地39万余亩的49.065%;[113]建宁公田67605亩,占总耕地166103亩的23.68%。[114]相对而言,福建沿海地区公田比例要低一些,永春(7个村)占29.53%,莆田华西占21.87%,南安新榜村占15%,福州市郊(2个村)占7.98%,福清梧屿村占9.02%。[115]泉州地委调查,闽南公田占总耕地面积的20%左右。[116]

赣南公田比例虽然不如闽西,但通常也达到百分之二三十。苏维埃革命前,公略县公堂占地220000石,占总数的31.5%。[117]毛泽东的寻乌调查的结果是该县公田占总数的40%。[118]档案资料显示,地处赣南的石城公田数量占比相当之高,该县两个乡土改前的统计数据显示,一个乡公田占耕地总数的49.44%,[119]另一个乡公田占总数的47.2%。[120]瑞金6个区土改前公田占耕地比为33.6%,[121]会昌为20.92%。[122]在对江西28村公田比例的调查中,苏区12村是15.8%,[123]这虽然是一个偏低的数据,但仍高于安徽和苏南地区。中共关于万安暴动的文件中指出该地:“半自耕农约占百分之四十五,自耕农约百分之三十,佃农约百分之十三,雇农约百分之七……然万安又无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全县号称五万户的只有一家,号称万户的只有十一二家。农民所负的债务及租赁之田地,多半是众会上的(祠堂里的)。”[124]

公田的构成以祠堂祭祀田占大多数。浙江余姚南留乡第十村公田占总数的61.78%,其中92%以上是祭祀田,其余是会田、校产,27.5%由村民轮种,其余出租。福建古田七保村公田总计4544.29亩,是总田地6026.75亩的75.4%,“共有田基本上是祭田,为占有总数的87.9%;学田是由祭田中抽出来的,约占总数的5.19%;会田很少,只占总数的6.4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