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资产阶级世界(第8/14页)
然而,这些小集团是怎样组织起来的呢?他们又是怎样经营的呢?什么时候他们不再代表大家族,另立门户变成一个与家族有紧密联系的社会集团,一个地方性资产阶级,或变成范围更广的体系(就像新教徒和犹太银行家那样),使家族关系变成其中一面的呢?这些问题我们现在尚无法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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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在本书所述时期,“资产阶级”的阶级含义为何?有关资产阶级的经济定义、政治定义和社会定义虽有所不同,但彼此相当接近,不至于造成多大的理解困难。
从经济上看,最典型的资产阶级是指从资本中获取收入者。事实上,这时期典型的“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几乎没有一个不能与这项定义对号入座。1848年法国波尔多排名前150的大家族中,90个是经商的(商人、银行家、店主等等,这个城市里几乎没有工业家),45个是拥有家产者和“食利者”(即靠地租、债券利息收入投资营生的人),15个自由业者。其中没有一个是高薪的总经理等行政管理人员,连名义上担任此等职务的人都没有,然而到1960年,这部分人却成了这个城里450个大家族中最大的集团。[22] 当然我们还可再加一句:从地租或房地产(这是城市中更常见的)中获取利润,仍是资产阶级一大重要收入来源,特别是在缺乏工业地区的中等和中下资产阶级更是如此,但其重要性正在消失。以非工业区的波尔多为例,1873年,这部分人在遗嘱中留下的财富只占总数的40%,而同一年在工业城市里尔,这部分人的财富只占31%。[23]
对于从政的资产阶级就不能这样一概而论了,原因至少有一个:政治活动需要专门知识,需要花费时间,因而不是每个人都会对政治产生同样的兴趣,也不是每个人都同样适合从事政治。尽管如此,这时期在职(或退休)的资产阶级真正参与资产阶级政治的人数之多,实在令人惊讶。19世纪下半叶,瑞士联邦委员会(Federal Council)有25%—40%的委员是企业家和“食利者”(20%—30%的委员是银行、铁路和工业界的“联邦大亨”),比20世纪的比率还高。另有15%—25%是自由业者,即律师——尽管50%的委员都有法学学位,在大多数国家里,这是想要崭露头角和担任行政职务者所需具备的标准教育水准——另外20%—30%是在职的“知名人士”(官员、农村法官和其他所谓地方父母官)。[24] 19世纪中期,比利时议会中的自由党党团有83%的议员是资产阶级:其中16%是商人,16%是产业所有人,15%是“食利者”,18%是专业行政管理人员,42%是自由职业者(百分比有重叠)——即律师和少数医务工作者。[25] 地方城市里的政治分布大体相同,也由资产阶级(一般说来也就是自由党)中的显要人物执其牛耳,也许比例还更大些。如果权力组织系统中的上层大体还被旧式的传统集团盘踞,那么资产阶级“就向政治权力的下层,例如市议会、市长席位、区议会等等,发动进攻并占领之”,这些职位在19世纪最后几十年的群众政治运动发动起来之前,就已牢牢控制在资产阶级手里。里尔自1830年起便由杰出的商人担任市长。[26] 英国大城市均落入地方商贾之手,形成臭名昭彰的寡头政治。
就社会而言,定义便不那么明确,尽管“中产阶级”明显包括上述阶层的人,只要他们富有,脚跟站得较牢:商人、财产拥有人、自由职业者以及高级行政管理人员(这部分人当然为数很少,均在首都和省会以外的城市)。难就难在如何为资产阶级“上层”和“下层”的社会地位确定界线,难就难在它的成员参差不齐,很容易分化,至少内部总是分成大中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两个层次,小资产阶级又渐渐沦为事实上已不属于中产阶级范畴的更低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