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奏折与朱批(第2/3页)

黄叔琳自任浙抚以来,大负朕恩,种种不可枚举。朕经严谕数次,竟无一字奏覆,封还朕谕,可恶至极!(第十八册,陈世倌)

观汝景况,朕所颁赐朱批谕旨总未过目也。昏愦错谬,何至于此!(第九十九册,程元章)

朕诲汝许多格言,何啻珍宝。况悉系亲笔所书,未见汝感激奏谢一字。似此随众赏赐些微物件,乃长篇大论以相烦渎,殊属不知轻重、不识大体之至!可惜朕一片苦心训诲汝如此顽蠢之人。自此亦不再训亦不赏赐矣。(第三十九册,石云倬)

作为雍正帝手下的官僚,最大的罪恶除了上述怠慢以外,还有隐匿和不实。这不仅有害于政治,更是对想要知道真相的雍正帝的纯粹感情的背叛。雍正帝追求真实的精神与当时考证学的“实事求是”精神是相通的。

凡事如此,据实不隐方是。(第十二册,杨琳)

汝对丁士杰果有此言乎?丁士杰之被参或有冤抑乎?其据实奏闻。……朕但欲得事之真情而已,非为丁士杰起见。(第三十九册,石云倬)

地方官若有隐瞒会被严厉地斥责,但如果能够直率地坦白自己的过失,乞求原谅,则会令雍正帝立即转怒为喜。

此所奏分数(二麦的收成)皆属太过。似此虚捏,何益之有?(第二十五册,何世璂)

江宁城内正月以来连次被盗,兼有旗兵种种不法举动,朕悉于他处闻之。汝今何颜对朕?若云不闻不见,是乃无耳无目木偶人也。如知之而隐匿不奏,辜负朕恩,有过汝者乎?(第七十六册,噶尔泰)

不可通同欺蔽,即使尔阖省一气共相隐瞒,朕亦另有访闻之道凡百处。(第四十五册,尚潆)

汝于广东任内有数事欺隐,朕深为寒心。(第九十二册,阿克敦)

分派营伍一事,如何情由,其据实陈奏。如知悔过,朕犹宽恕。若仍欺隐,恐未必妥也。(第四十五册,佟世鏻)

似此认咎直陈,不事文饰,情尚可恕。但当奋兴砥励,以期无忝此任。(第九十八册,杨馝)

此数起盗贼情形(衙门被窃事件),朕早闻之,汝幸实陈。倘匿不奏闻,其祸莫测。(第七十五册,陈王章)

对于如此贯彻实事求是精神的雍正帝而言,他非常厌恶臣子阿谀奉承之言,同时,若官僚过分卑躬屈膝、自轻自贱,也会让他的情绪变得焦躁不安。针对江西布政使李兰所写的“皇上洪福”,雍正帝的朱批是:

朕深厌此种虚文。(第三十五册,李兰)

在福建布政使赵国麟写自己是“一得之愚”的旁边,雍正帝训诫他,写下朱批:

用愚字处过多矣。朕岂有肯畀愚人以藩司之职。(第九十六册,赵国麟)

就连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中国式的无意义的套话,他也非要用朱笔订正这些言过其实的词句:

(墨字)臣虽粉身碎骨,(朱批)不必至此。(墨字)至死以报,(朱批)何用如是。(第二十八册,宜兆熊)

(墨字)臣每当官兵聚集之公所,必大声疾呼,委曲开导。(朱批)因欲众人听闻,大声是矣,疾呼似可不必。(第四十六册,蔡良)

(墨字)赏臣花屯绢两匹,蜜荔枝一瓶。……缝衣有耀,顶踵皆被龙光,怀核亲尝,肺腑长含玉液。(朱批)衣只被身,何及顶踵?核岂足尝,难入肺腑。概属套语,浮泛不切。(第三十八册,王士俊下)

但有时候他会认可臣僚的谦卑之辞,或者将其替换为程度更甚的词语:

(墨字)臣自知器小才庸;(朱批)将己之态度一语写出如画。(第二十九册,沈廷正)

(墨字)战栗惶悚;(朱批)改为“羞愧汗赧”。(第六十六册,宪德)

雍正帝的朱批有时辛辣,有时讽刺,但若是发现自己有错,他也不惮于坦率地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