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不言而喻的真理革命共和国的建立(第14/17页)

其中,第一个土地法令是由杰斐逊在1784年起草的。法令规定,只要一个领地的人口达到了建国13州中任何一州的人口数量(6万人),就可以获得独立州待遇。次年,按照《1785年土地法令》的规定,除去为独立战争退伍士兵保留的一部分土地,以及按规定留出用于建立学校的土地之外,其余土地都由国会开始出售。1787年的《西北法令》中的条款禁止这些地区实行奴隶制度。法令规定“指定地区不得实行奴隶制和强迫奴役,但因犯罪而依法判决之受惩者不在此列”。如果说《联邦条约》在很多其他方面都遭受失败,在这方面却取得了成功。这些土地法令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它们创造的诸多先例成为这个国家地理和政治形式的根基:其一,这些领地受到国会的控制,而不是由各州控制;其二,不去扩张既有州的面积,而是建立“与最初的十三州享有同等地位”的新州。《西北法令》的法律措辞强调了人身保护权和宗教宽容原则,这些理念将与宪法和前十条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遥相呼应。

不过,把这些新近获得的领地划归到中央控制之下是一回事,而将这些领地和原13州中的居民融汇成为一个拥有共同的国家目标的团结的国家团体,则是另外一回事。美国急需找到实现这个设想的方法,因为这个国家还处于金融动荡,以及因此而来的社会动荡之中。美国农民身负重债;美国商人没有像他们在欧洲那样获得贷款,因此越发受挫,并且更糟糕的是,他们越发倾向于通过武力表达这种挫败感。对政府最为激烈的一次挑战出现在1786年的马萨诸塞州,一位叫作丹尼尔·谢斯(Daniel Shays)的大陆军退伍士兵试图夺取位于斯普林菲尔德的联邦军火库,被该州民兵志愿军镇压,史称“谢斯叛乱”。这次事件并没有对法律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却让一些人,特别是像本杰明·拉什这样的人集中了想法。拉什清楚地意识到,美国有必要提高中央政府的运转效率,更重要的是,它应该让美国人理解这个新共和国的重要意义,并接受“成为好公民”所必须承担的责任。

在革命时期,人们就普遍认为一个国家必须在言行举止各方面都有一个国家的样子。事实上,大陆会议在1776年通过独立宣言之时,就已经开始着手设计美国国玺(图21)。但这个新国家想要确认自己的存在,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官方标识。当然,一个国家需要的军事胜利,已经由华盛顿实现了。一个国家需要的官方旗帜(星条旗),也在1777年选定,虽然贝齐·罗斯(Betsy Ross)缝制国旗的传奇并不是真的。按照拉什的理念,一个国家还需要通过写作来发展报业,尤其是要形成一种可靠的发行报纸的途径。因此它还需要扩张邮局的规模。要知道,一直到几个世纪之后,人们才将印刷资本主义视为国家力量。

在现今这样一个国际传播和瞬时通信的时代,人们很容易忽视拉什在1787年所提出的观点的深刻意义。但对于美国的发展来讲,他的观点绝不是无足轻重的。拉什宣称,报纸所建立的不仅仅是“知识和智慧的传播工具”,更是这个国家“守护自由的哨位”;但正是邮局代表了“政府真正的非电力导线”,也是“向联邦共和国中每个个体传递光与热的唯一途径”。美国宪法与拉什的理念一致,它赋予国会的其中一项权力便是“建立邮局和邮路”。传播对于这个新国家的重要性在之后的《1792年邮局法案》中得到强调,后来成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的约瑟夫·斯托里(Joseph Story)对此也深信不疑。他在1833年赞扬美国邮政服务的高效“让相距最为遥远的地方和人……可以相互接触,缓和了忧虑、增加了愉悦、振奋了数百万孤独的心灵”。[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