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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越来越多是在为自己,而不是庞奇·苏兹贝格工作,不过如果他对此没意见,我也是。我现在的态度愉快而漠然,越多地看到自己离开《纽约时报》的前景,就越确信从长远来讲,这样做对我来说是好的,确信自己不需要报社提供的安全感,确信自己可以更加游刃有余……

我给阿贝·罗森塔尔写信说我想回到纽约,希望他能够帮助我(与丹尼尔之间的通信进行得很愉快,没有发生什么摩擦)。有关丹尼尔:我认为他是下一代,尤其是《纽约时报》下一代的典型代表,会叫你“先生”的下一代。他认为《纽约时报》是所有职业当中最好的选择——因此为《纽约时报》工作是一个荣耀,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特权,而且与他交谈也是一种荣耀,因为他是《纽约时报》在工作上的化身……

我们和夏洛特·柯蒂斯一同度过了一周。她现在是报社最有威望的员工之一,因为丹尼尔几乎任何事都很看重她的观点,而且基本上只读她的文章(上帝,在选集的中间有一封来自丹尼尔的电报,询问为什么紫色是今年的主打色之类的问题)。夏洛特和我不停地讨论着未来,她不断地告诉我,新闻写作是唯一的写作方式,而我坚持认为,如果你一直采取这种写作方式的话,你将会到达一种不可逆转的地步,你的天赋将会逐渐地趋平,并最终耗尽,以至于当你退休之时,你都不会意识到这一点。我不断地告诉她《纽约时报》并不能够让我写我想写的东西,而对于杂志写作来说,如果我将会为一本杂志工作,我会为自己喜欢的杂志工作,而不是连我自己都不看的《时报杂志》。她建议我去曼谷,我说算了吧。明亮的,艰苦而宽广的……

后来,哈伯斯塔姆回到了纽约,但即使在罗森塔尔手下,他也没有得到随心所欲地写作并在全国到处跑的自由,因此1967年他辞职投靠了《哈泼斯杂志》。这位年轻的普利策奖获得者的辞职令某些编辑感到不安,而且哈伯斯塔姆的离去可能使得回到纽约的其他记者有了更灵活的条件。他们中的一个记者叫J.安东尼·卢卡斯,他和哈伯斯塔姆一起进了哈佛大学,又随他一起去了刚果。他回来后,总部对他小心翼翼,为他安排了与其能力相称的好任务。1967年10月,卢卡斯被派去了解一位来自康涅狄格州格林威治的18岁姑娘的背景,这个姑娘与一个嬉皮士男友一起在纽约市东部村的一个锅炉房里被杀害了。进行这次采访的想法出自罗森塔尔。罗森塔尔的一位朋友认识被害姑娘的父亲,但写作和报道的方式完全由安东尼·卢卡斯自己把握。

这个姑娘的父母住在格林威治的有30个房间的住宅里。卢卡斯采访了他们,知道他们是在城郊富人区养大他们性格活泼、很有教养的女儿。随后,卢卡斯把注意力转移到格林威治村,并采访了这个姑娘的嬉皮士朋友们。他们说,她生活在一个肮脏的旅馆里,一大群年轻人居住在一起。她给他们提供大麻和迷幻药,自己也靠“吸毒逃避现实”。卢卡斯阐述了对这姑娘的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他的报道登在《纽约时报》头版的显著位置上,并在内页还用了一整版。更不寻常的是,这篇报道的版面编排费了很大劲儿:叙述这个姑娘在康涅狄格的父母的部分,以及他们对她的看法和意见的部分使用了正常字体;格林威治村里她的朋友们对她的评价部分使用了斜体字。《纽约时报》过去很少在正常的新闻栏目中对一个报道采用这种巧妙的表达方式,或许全年都不会再有别的特写报道更多地被《纽约时报》读者所谈论了,尤其是那些和女儿一起住在时髦郊区的人。这篇题为《琳达·菲茨帕特里克的两个世界》的文章,获得了普利策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