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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26年,范安达进入了半退休的状态,把更多的时间用于他毕生从事的对数学、天文学和天体演化学的研究上,他在《纽约时报》的位置被他多年的助手弗雷德里克·T.伯查尔所接管。伯查尔是一个好冲动的、敏捷瘦小的英国人,由于他一直保持着英国国民身份,因此没有从奥克斯那里得到完全的主编头衔,但在此后的五年里实际上起着主编的作用。19世纪80年代他在《纽约太阳报》曾是范安达手下得力的工作人员,1905年在范安达的怂恿下加入了《纽约时报》。在新闻编辑部里伯查尔总是戴着一个绿色的眼罩,部分地遮盖住了他的光头,他还留着给人印象深刻的范戴克[注:安东尼·范戴克(Sir Anthony van Dyck,1599—1641),比利时弗拉芒画派画家,是英国国王查理一世时期的英国宫廷首席画家。范戴克式胡须指他画中查理一世的胡须样式。]式的胡须,从丹尼尔办公室里的照片上看,这胡须像是黑色的,实际上它是粉红色的。“老粉红胡子”是伯查尔在新闻编辑部里的绰号,职员们在他周围比和范安达在一起放松多了。伯查尔是更自由的,因为职员们在范安达手下被彻底驯服了。伯查尔不是一个天才,但是更讲人情。他工作努力,坚持他的良师益友的标准。伯查尔经常在他的办公桌边工作到半夜,审阅关于恐怖事件的报道。他上下阅读长条校样,看看有没有排印错误。有时他会整夜都在报社,从他的办公室里出来睡到大厅的一个小房间里,偶尔有重大事件发生,勤杂工会唤醒他。然后他穿着睡衣、拖鞋和浴衣又出现在《纽约时报》的新闻编辑部里,给他的记者和下属编辑们发指示。

在新闻编辑部外,伯查尔就有点儿不同了。那里似乎有某些浪漫的幻想在他身体里设下了陷阱。有一次他眯着眼睛在《纽约时报》图书馆高高的书架之间,踮着脚沉醉地用芭蕾的舞步打着转。除了其他地方之外,他和他的英国妻子基本上生活在哈得孙河边的一座农宅里。他在周围养了几十只猴子、小鸟、流浪的猫和狗,还有一只鹦鹉。每当伯查尔夫妇来到时,这只鹦鹉就会以伦敦东区土话腔调的招呼表示欢迎:“哈啰,亲爱的!”接着制造出喀嗒喀嗒的声音,模仿伯查尔给威士忌杯子里加小冰块的声音。伯查尔看女人的眼光在《纽约时报》根本不是秘密。据说由于迷恋一位特殊的女人,一位德国男爵夫人,1931年他决定腾出实际上的主编职位,到海外去当《纽约时报》在欧洲的首席记者。在欧洲他经常去见她,一天在开车时他一只手把住方向盘,另一只手放在这位男爵夫人的大腿上,有两个美国朋友在后座上坐着,结果伯查尔不留神撞上了德国一辆公共汽车的尾部。没有人受重伤,但此后不久伯查尔评论说:“驻外记者应该是太监。”他却是对这一论点的活生生的驳斥。在30年代初期他是《纽约时报》的一名杰出的记者,敏锐地报道了希特勒的最初兴起,1933年他荣获了普利策奖。

伯查尔在主编办公室的位置被一个叫作埃德温·利兰·詹姆斯的浮夸的弗吉尼亚花花公子所接替。詹姆斯在职员中是最得人心的,他们用各种各样的名字称呼他,如“吉米·詹姆斯”、“詹姆斯国王”、“杰西·詹姆斯”、“德雷西·詹姆斯”。詹姆斯是一个矮胖的小个子,长着一双蓝眼睛,服装是在巴黎定做的。20年代他在巴黎是《纽约时报》的首席记者,在他作为主编回到纽约总部后很久,他仍然过着花花公子的生活。每天早晨出现时他都穿着一套色彩鲜艳的服装,皮鞋擦得锃亮,有时带着一根手杖,在电梯太慢时就用它敲打电梯。在办公室里,他吸着雪茄,同任何一个来访者进行长谈。每天早晨,他还找时间研究赛马新闻,同一个赌注登记者打赌,这个赌注登记者同时兼做一个新闻组的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