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野合”,历来的解释多是“为圣人讳”,要么一语带过,要么牵强解释以竭力掩盖孔子是私生子这一事实。而事实上,“野合”在当时合理合法合礼,丝毫无损于孔子的形象。
(按:《孔子家语》记载,叔梁纥五十余岁向颜家求婚,颜家三女儿征在欣然往嫁,此说显然为掩饰孔子为野合所生而编造,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