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荀子说人性(第7/9页)

和当时大部分思想家一样,荀况也对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产生了兴趣,并由此引发了他对名实之辩的思考。荀况的理论基础来自于孔丘的正名学说,也就是本书前面多次说到过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所谓正名,是要使得名与实相符,即君父要符合君父的规范,臣子要遵循臣子的准则。不难看出,这是一个政治伦理问题,但是到了荀况手里,便将正名作为语言逻辑学的一个命题提出来,用来对付名家和墨家的理论了。

荀况这样说道:“‘名’是用来指称‘实’的,上明贵贱,下辨同异。”意思是,名的作用对上是伦理的,对下是逻辑的。他认为,世间万物数不胜数,不能一一列举,所以统称为“物”,这就是“大共名”。大共名之下,还有小共名,如果要列举一部分事物,那就要用到“别名”,比如鸟兽就是一个比较大的别名。大别名之下还有小别名,小别名下还有更小的别名,直到不能再分为止。

荀况还认识到,一切名都是人造的,至于为什么要用这个名而不是用别的名,其实并无道理可讲。比如说,狗这种动物,如果当初不叫它狗,而叫它猫,那也没有任何问题。当然,如果一个名已经约定俗成地用于某一种事物,那就很难更改了,所以狗是狗,猫是猫,不能混淆。

以上述理论为基础,荀况对名家和墨家进行了批判。他指出,公孙龙之流的“白马非马”命题,实际上是用名称来扰乱事物,只要追本溯源,验证一下人们对名称的共同约定,把白马和马这两种别名的概念厘清,就没有什么好迷惑的了。至于杀盗贼并不是杀人,不过是用名称来扰乱名称,那就要分析一下为什么要有这种名称的原因,然后观察一下在现实生活中,哪一种道理行得通,问题也就解决了。

荀况还借题发挥说,之所以出现这些混乱,是由于当今天下没有“圣王”,人心无所维系。如果有了圣王,他就会用政治权威统一思想,引导人们走向正道,那就没有争辩的必要了。这自然是在贩卖他的儒家学说,但是不可否认,这也代表了生活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的人们对于结束战乱的渴望。

先秦儒家的三位重量级人物,前面已经介绍过两位,即孔丘和孟轲,荀况是第三位。

有意思的是,虽然同为儒家,荀况的思想几乎和孟轲针锋相对——孟轲最有名的观点是“性善论”,认为人性本善,只要加以充分发挥,就会形成仁、义、礼、智四端;而荀况则持“性恶论”,认为人的天性就是恶,必须依靠智慧和后天的学习,才能使人向善。

由此引发了一个问题:既然人性本恶,那么为什么还要宣扬道德呢?循着本性生活难道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吗?

荀况从两方面解答。首先他指出,人们要生活得更好,必须合作互助,形成社会组织。有了社会组织,必须要有行为准则,也就是所谓的“礼”。

荀况认识到,人是有欲望的。如果甲之所欲和乙之所欲不是同一物——比如说,有人喜欢征服别人,有人喜欢被征服——那就没有问题,可以和谐相处。或者说,人人所欲都不是稀缺之物,可以像空气一样自由呼吸,不用争夺,那也没有问题。又或者说人们可以孤立生活,互不相干,问题也会简单很多。可是世界并非如此,人们必须在同一片天空下生活,为了在一起生活而不用每天争斗,那就必须对自己的欲望进行约束。礼的功能就是确定这种约束。有了外在的礼,才会有内在的道德,这是从功利的角度来解释人为什么要向善。

荀况还从另一个角度,也就是非功利的角度来论证善的必要性。他认为,人之所以为人,不是因为能够直立行走而且无毛,而是因为“有辨”。禽兽虽然有父子却没有父子之情,畜牲虽然有雄雌却没有男女之别,就是因为无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