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齐国中兴(第25/31页)

魏舒讲完这个故事,对贾辛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你对王室有功,我才保举你。现在要去上任了,那就快去吧,保持一颗诚敬的心,把工作做好,不要毁了你原来的功劳!”

孔夫子评价:“诗上说‘永言配命,自求多福’,魏老先生说的都是肺腑之言啊,他的后代必定兴旺发达。”

我以为,魏舒的话说得中肯,但这种慈父般的谆谆教导,无疑也是笼络人心的一种手段。

公元前513年冬天,魏舒派赵鞅、荀寅修筑汝城(今河南省境内),顺便收缴当地民间的铁器,得到铁四百八十斤。荀寅用这些铁铸造了一座刑鼎,鼎身上刻着当年士匄主持修订的刑法。

自郑国的子产铸刑鼎以来,铸刑鼎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首先还是人治与法治之争。保守者认为,晋国自古恪守先祖唐叔订立的法度,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现在放弃古法而铸刑鼎,老百姓以后只看刑鼎就行了,哪里还会尊重领导?长此以往,贵族何以成其为贵族?贵贱无序了,国家哪里还像个国家?

其次,士匄主持修订的刑法,本来已经是弃置不用了的。刑法中的一些重要原则,还是公元前621年晋襄公举行“夷之蒐”的时候确定下来的。众所周知,“夷之蒐”是晋国众卿乱政的开始,“一蒐而三易中军帅”,国君完全被众卿摆布,根本没办法控制局面,而且导致后来的赵、狐之争和一系列乱局。这样一部刑法,本身就为人诟病,怎么还能刻在刑鼎上呢?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荀寅铸刑鼎,未请示魏舒。

据说,魏舒听说荀寅在铸刑鼎,大吃一惊,连忙派人命令荀寅停工。但是荀寅置若罔闻,反而加快了施工进度,同时还拉拢赵鞅跟他一起担责任。工程完工后,魏舒召集六卿开会,追讨责任,结果发现事情真正的幕后主使乃是士鞅!

六卿之中,荀寅和士鞅狼狈为奸,赵鞅被荀寅利用,荀跞与荀寅同宗共祖,韩不信又与赵鞅世代相好,魏舒只能偃旗息鼓,铸刑鼎之事最终不了了之。

当时大夫史墨对此事评论:“范氏和中行氏快要灭亡了吧!荀寅不过是个上军副帅,却不遵从上令,擅自铸造刑鼎,胆子也太大了。范氏也难辞其咎,范宣子(士匄)修订的刑法本来已经废除不用,现在又搬出来实行,这是自取灭亡。至于赵氏,不过是被利用了,如若能够吸取教训,加强品德修养,或许可以免除祸患。”

六卿之间互相角力,直接导致晋国国际地位下降。公元前512年六月,晋顷公去世,晋定公即位。八月,晋国为晋顷公举行葬礼。郑国派子大叔前往新田吊丧并送葬。

当时的礼节,送葬和吊丧是分开来的,送葬重于吊丧,送葬者的地位必须高于吊丧者,方能体现尊重。以晋、郑两国外交史为例,晋悼公死,公孙夏吊丧,子产送葬;晋平公死,子大叔吊丧,罕虎送葬。现在晋顷公死了,郑国仅仅派来一个子大叔,一人身兼两职,无疑是降低了规格。

魏舒很不舒服,命士景伯责问子大叔为什么会这样。

子大叔回答:“诸侯之所以臣服于晋侯,是因为晋国有礼。所谓礼,很简单,就是小国侍奉大国,恭顺听命;大国安抚小国,体恤周全。郑国居于大国之间,忠于职守,参与大国的守备,同呼吸共命运,怎么可能忘记吊丧送葬之礼?先王规定,诸侯的丧事,派士吊丧,大夫送葬,卿是不用出面的。然而晋国的丧事,郑国每次都派卿参与,不可谓不重视,但那也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才这么做。如果条件不允许,比如国有战乱的时候,别说卿,就是士大夫也派不出来。当年王室办周灵王的丧事,我先君郑简公正好在楚国,只派了下卿印段前往,王室也没发表意见,这就是体恤我们这些小国的困难。现在您说,‘为什么不按原来的规格办?’老兄啊,原来的规格也是有丰有俭,我们到底是从丰还是从俭呢?从丰,寡君刚刚即位两年(郑定公两年前去世,郑献公即位),年纪还小,您总不好要他亲自跑一趟吧?从俭,那我这个当国已经来了,规格也不算低了。您实在要责备我们,那就看着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