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刚柔并济的政治斗争(第13/40页)
由此可见,完、晋、州吁同为公子(诸侯统称为“公”,诸侯之子均称为“公子”,并非姓氏),不只有长幼之别,更有贵贱之分。春秋时期子以母贵,母亲的地位决定儿子在一大群同父异母的兄弟之间的地位。在石碏看来,州吁这种人,说得好听是公子,说得不好听,只不过是国君发泄性欲之后的副产品,不小心给漏出来的。他如果明白自己的身份,低调做人,倒也没什么。现在卫庄公这么宠爱他,把他当个宝贝,他自然也就很把自己当盘菜,这样下去,其实是害了他。
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石大夫这个人,未免太没有草根精神了。但是,如果抛开政治偏见不谈,就站在当时的社会历史环境来看,他的话又很有道理。
春秋时期,法律允许中国男人娶多个老婆,生一大堆儿子,由此产生的问题就是,这个男人死后,他的家产该以什么形式来分配给这些儿子们?当然不是平均分配,平均分配看似公平,对这个家庭或者家族来说,却是大大的不利,而且当这个男人就是国君的时候,平均分配显然就更不可行了。为了解决继承的难题,尤其是富贵人家的继承难题,避免继承权争端,我们的祖先发明了一套名为“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
第一,一个男人虽然有很多个老婆,但他必须确立其中的一个为大老婆,也就是嫡妻,又被称为正妻或正室。嫡妻之外的老婆,一般叫做庶妻。当然,嫡妻的确立也不是单凭男人个人的喜好,一般是以女子娘家的地位为依据来确立。
第二,这个男人所生的一大堆儿子中,第一个有权继承他全部家业的,是嫡妻所生的长子,也就是嫡长子。而庶妻所生的儿子,即使年龄大于嫡妻所生的儿子,也只能排名于嫡妻所生的儿子之后。
第三,如果嫡妻所生的儿子因特殊原因不能担任世子,或嫡妻不能生育,则考虑由庶妻所生的儿子继承家业,但也要根据其母亲的身份,择其贵者而立之。
根据这一套原则,公子完和公子晋虽然不是卫庄公的嫡妻庄姜所生,但是因为庄姜没有生育,他们的母亲戴妫的地位也不算低,再加上庄姜对他们很好,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儿子来抚养,他们的身份地位在兄弟之间应该说是最高的。而公子州吁作为嬖人之子,地位本来就低贱,加上庄姜又讨厌他,更是贱上加贱,与公子完、公子晋不可相提并论。
地位最低的儿子,却享受了最多的宠爱,在石碏看来是很危险的事。用孔夫子的话来说,是“不正名”,即名与实互不相符。州吁现在最受宠爱,可是等到卫庄公死去,继承君位的却是公子完,这就意味着州吁要在公子完面前俯首帖耳,地位的落差会使州吁产生严重的心理不平衡,加上他已经养成了骄奢淫逸的性格,而且喜欢舞刀弄枪,造反只是迟早的事——郑国的京城大叔段就是前车之鉴。
石碏并不迂腐,他其实不在乎由哪个公子来继承君位,他只是敏锐地意识到,“不正名”必定会闹出乱子,所以在他那番长篇大论中,他又给了卫庄公两个“正名”的提案:
第一,要不就立州吁为大子,让他继续享受最高级别的宠爱;
第二,要不就减少对州吁的宠爱,以符合他嬖人之子的身份。
归根结底,名与实要相符,否则的话,名不正,言不顺,事不成,礼乐不兴,刑罚不中,最终的结果是国家大乱。
读史至此,又是一叹:如果我们现代的社会也那么重视“正名”,则“公仆”当有公仆之实,不应高高在上;“主人”当有主人之权,不应战战兢兢……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