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第三世界与革命(第16/16页)
[6] 至于同时期显然也属于暴力型政治的宗教运动,则缺乏普遍性的取向目标(事实上根本刻意排除),因此通常应视为种族性质的动员较为恰当,例如斯里兰卡僧伽罗族的佛教好战派,以及印度境内的印度教及锡克教激进主义等。
[7] 即使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垮台前的4个月,当地选举还依然给执政党高达98.85%的选票。
[8] 若除去那些人口不足50万的小国不计,世界上持续实行“宪政”政体的国家只有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爱尔兰、瑞典、瑞士,以及大不列颠(除去北爱尔兰不算)。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之后遭到占领的国家,则不被列入宪政连续未断之列。不过若真要计较起来,倒也有几处前殖民地或落后地区,从不知军事政变或国内武装挑衅为何物,因此也可视为“无革命”国家:如圭亚那、不丹(Bhutan)、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