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策划的“被捐款”(第2/2页)
哭毕,“三位王爷即邀诸老在大堂茶话”,泪痕犹在,开始算账。你来我往,商讨“久之”,穆、卓、耆,三家共捐四万两;潘世恩,三千两,孙瑞珍(户部尚书),五千两。其中,捐额稍巨之家,以筹款需时,允许分期付款,如崇实(通政使),三日内缴三千两,一月内,续缴九千两。王爷们对此表示欣慰,赞他“爽快”。然而,也有报出一个数字,被王爷打回要求加码的,如陈介祺(官俊子,翰林编修),请捐一万,僧格林沁不同意,说,你家最近刚收了一家银号,这些人里就你家最有钱,咋能捐这么少?最终,以四万成交。事后统计,十八家共捐二十余万。
捐款,一般而言,要自觉自愿,而由皇帝下了圣旨,号召捐款,则可称“被捐款”。今人有抱怨被捐款者,看了这个故事就知道,早有典型,吾道不孤矣。
此外,这次被捐款活动,据说与文瑞素来嫌恶陈介祺有关。僧格林沁当时主持军务,何能对陈家的投资项目如此门清?必也是文瑞事先做了详尽调查,并极力怂恿勒捐巨款所致。而奕
尽管一年前罢了穆彰阿的官,犹有余憾,明知他虽曾位极人臣,其实家底不厚,却非要让他列名“富绅”,破财出血,方能泄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