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而难知穆彰阿(第2/2页)

聊举三例:

第一,劳崇光由京官外放,临行登门请训,并奉上礼银,穆云,你在京清贫,哪来送礼的钱?日后外任有了收入,再跟我讲这个礼节吧。

第二,穆门某人,“气节人也”(穆语),以知县候补部吏,但任上有亏欠,无法交代。穆氏(其时已褫职家居)闻之,立赠三千两,替他解困。后来,此人“以杀贼死”,穆氏慨曰:“以三千金而成一节义之士,所获多矣。”

第三,骆秉章任御史,稽查户部银库,穆彰阿从旁打听他的节操,听说一毫陋规也不收,赞曰:“真体面,此是我门生。”

除了咸丰三年被皇帝“勒捐”一万两银子,穆彰阿并未受到罚没财产的处分,但他过世后不到十年,家境已形破败,令来访的曾国藩大为感伤。适如时人的评价:“若谓之误事则有之,谓其贪黩则不然。”(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

他不是贪官,也不是小人;他对人才有准确的品鉴,却严诫弟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有高明的权术,却看不清时势的走向。换一个“盛世”,他可能“不谥文忠,便谥文恭”(当时对联语);当彼之世,他只能成为时代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