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秦始皇本纪第六(第7/17页)
始皇帝把这件事下发给群臣讨论。丞相李斯说:“五帝的政治措施不相重复,三代的国家制度不相因袭,各自根据当时的需要来进行治理,他们不是有意相反,而是时变势异的结果。如今陛下创建了伟大的功业,建立了流传万世的功勋,根本就不是愚儒所能理解的。而且淳于越所说的是三代时候的事,又有什么值得取法的?从前是因为诸侯并立而互争短长,所以才用优厚待遇招揽游学之士。如今天下已经平定,法令出于一统,百姓居家就应该努力从事农工生产,士人就应该学习法令刑禁。如今那些儒生不效法当今而要学习古代,用来诽议当世,搞乱百姓的思想。丞相李斯冒死进言:古时候天下分散混乱,没有人能够统一,所以使得诸侯并立兴起,有所论说都是称引古代而损害当今,用虚言加以粉饰来搅乱事实,人们只认为他们自己私下所学是正确的,而指责皇上所建立的制度。如今皇帝拥有一统的天下,辨别了是非黑白并规定了一切决策于至尊。而那些私家之学相互勾结,非议法令教化,这些人一听到政令发布,就各自用他们所学的主张加以评论,居朝中就在内心指责,出来后就在街巷议论,在君主面前他们夸耀自己所主张的学说来博取名声,用有不同于当今的观念来表示高明,率领着一群追逐者对政府造谣诽谤。这样的情况不加以禁止,就可以使在上的君主威势下降,在下的臣子结成朋党。我认为禁止这种趋势是合适的。我请求命令史官把除《秦记》以外的史书都焚毁。不是博士官的职务需要,天下若有人敢于隐藏《诗》《书》、百家典籍的,都应该将这些典籍交到守、尉等地方官府一同焚烧。若有人敢相聚论说《诗》《书》的就要被当众处死。用古事来非议当今的人要被诛灭全族。官吏中若有知道和看见而不检举的人和他们同罪。命令下达后三十天内仍不烧书的人,要被处以黥刑后发配到边疆去修筑长城。所不烧的书籍,是有关医药、卜筮和种植一类的书籍。如果想要学习法令,就应拜官吏为师。”皇帝下达制书说:“可以。”
三十五年,修筑大道,经过九原郡抵达云阳,挖山填谷,径直相通。这时候始皇帝认为咸阳人口太多,先王的宫廷又太小,我听说周文王定都在丰,武王定都在镐,丰、镐两城一带,才是帝王定都的地方。于是在渭水南面的上林苑中营建朝会的宫殿。首先建筑了前殿阿房宫,这座宫殿东西宽五百步,南北长五十丈,宫内可以坐下万人,下面可以竖立五丈高的大旗。周围环绕着回廊通道,从殿下一直通到南山。在南山的峰顶建造宫阙。又修造天桥,从阿房宫跨过渭水,连接到咸阳,来象征天空中的阁道星横跨银河抵达营室星。阿房宫还没有建成,建成以后将要另外选择一个美好的名字来称呼它。因为这座宫建筑在阿房,所以天下的人把它叫做阿房宫。受过宫刑和被判徒刑的七十多万人,被分别派去建造阿房宫,或是修筑骊山墓。在北山开采石料制作石椁,把蜀地、楚地的木材都伐取运来。关中地区的宫殿总计建有三百座,关外建有四百多座。这时候在东海边上的朐县界内树立石碑,用它作为秦国的东大门。因而迁徙民众三万户到骊邑,五万家到云阳,都免除他们十年的赋税和徭役。
卢生劝导始皇帝说:“我们这些臣子去寻求灵芝奇药和仙人,常常是找不到,好像有什么东西伤害了他们。方术要和人主相合的时候,人主应该隐瞒行踪来远离恶鬼,远离了恶鬼,真人才能来临。人主所在的地方让臣子们知道了,就会伤害神灵。作为真人,是进入水中不会粘湿,闯入火中不会烧伤,凌驾在云气之上,和天地共长久的。如今陛下治理天下,还不能做到清静安宁。希望皇上所居处的宫殿不要让别人知晓,做到这样以后才或许可能求得不死之药。”于是始皇帝说:“我仰慕真人。”就称自己叫“真人”,不再称做“朕”。于是下令将咸阳周围二百里以内的二百七十座宫观,用空中的复道和有围墙的甬道互相连接起来,把帷帐、钟鼓、美女安置在里边,并分别登记在案而不准许移动。皇帝有所临幸,假若有人透露出他所在地方,就要被判罪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