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直视真相(第13/19页)
答案很清楚:义和团抓到修女之后,是将她们用来出售、牟利的。
也许有人会说义和团抓到洋人,很多情况下是直接杀死,而不是抢劫钱财。但是事实上,部分义和团杀洋人的最初动机,是想得到清政府的奖励。清政府向十一国宣战之后,北京的街头贴出了悬赏杀洋人的官方告示:
“杀一洋鬼,赏银 50两。杀一洋妇,赏银 40两。杀一洋童,赏银 30两。 ”
值得一提的是,堂而皇之记录了义和团抢劫财物的种种劣行的,并不是外国人的文字,而是清政府的官方文字。其中,在“庚子国变”中对慈禧太后“护驾”有功的怀来县县令吴永,在其所著的《庚子西狩丛谈》里,白纸黑字地对义和团的出身和性质,下了这样的定义:
“拳匪多属市井无赖,及被胁诱之乡里农民。”
而史料《西巡回銮始末》,则以多处笔墨,记载了义和团抢劫财物的事实,笔者摘录两则如下:
“初五日,副都统晋昌亲率兵拳攻打沈阳各教堂,杀害西士数人,教民数百,抢劫洋货店十余家,挥刀切齿,举国若狂。”
这里的文字记录得很明白:清军将领晋昌所率领的这批义和团和清兵,在杀死西洋传教士之后,接下来所做的事情,就是抢劫“洋货店”,而当时的“洋货店”是谁开的?是中国人开的。
以下是第二则,《西巡回銮始末:东抚袁慰帅剿匪记》记载:
“有拳匪头目王玉振者,因与清和某村有仇,特借此纠集其党和尚徐福,及朱西公,朱士和,陈光训,邢殿五等各率党数百人,于庚子二月初九日窜入茌平,博平,司家营一带,扰犯清平县境之许庄,掳人勒赎。清平令梅汝鼎率勇役等追捕,而匪已窜入高唐之袁王庄。十一日傍晚,又窜入夏津之师提庄,肆行抢掠。”
这一则史料,也很清楚地记载了:义和团在山东省清平县,依靠的是抢劫和勒索起家,抢了“许庄”,又抢“师提庄”。总之,四处劫掠。
义和团事发在北京当年,国子监的官员罗惇曧,在其所著的《庚子国变记》里面,也写下了这样的忆述:
“董军、武卫军与拳匪混合,恣意劫掠。贝子溥伦,大学士孙家鼐、徐桐,尚书陈学荼,阁学贻谷,副都御史曾广銮,太常陈邦瑞,皆被掠,仅以身免。徐桐、贻谷,皆附和拳匪,亦不免也。溥伦翟基告荣禄,荣禄不能制。民居市廛,数里焚掠一空。”
可见,身为中央官员的罗惇曧,也毫不含糊地写下了义和团和清兵狼狈为奸,打着“扶清灭洋”的旗号、实际上干的却是抢劫清政府高官的事情,在罗惇曧的笔下,有以下的清政府高官,都遭到了义和团的抄家和洗劫:
1.贝子溥伦;
2.大学士孙家鼐;
3.大学士徐桐;
4.尚书陈学荼;
5、阁学贻谷;
6、副都御史曾广銮;
7.太常陈邦瑞。这还不算,义和团还将延绵几里地的北京民居,洗劫一空,而且还放火烧屋,夷为平地。
其中,甘军(清军的一支部队)士兵伙同义和团,闯进大学士、礼部尚书孙家鼐的家中,实施抢劫,将孙家鼐的儿子,除了一件短袖衣服之外,全部剥光。兵匪们还用步枪,顶着孙家鼐的腰部,逼迫他交出金银首饰。孙家鼐为了活命,只好把家中的珠宝首饰,全都交了出来。
当年在刑部,还有一位官员名叫“李希圣”的,也写了一篇同名的资料《庚子国变记》,在这册资料中,李希圣还记录了清政府高官那桐、许景澄也遭到义和团抢劫的事实:
“是曰,遣那桐、许景澄往杨村,说敌兵,令无入。遇拳匪劫之,景澄几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