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黎明前的黑暗(第11/17页)

到目前为止,殉道者都是平民,并没有什么有钱有名的人。他们所持的意见多半都是宗教狂热派的意见,这是人民大众最欢迎的。人民为他们的勇敢表现而自豪,不久就开始责怪社会上层人士的怯懦和麻木。老百姓们说:“荣誉观念从前多半是在头上的,如今它好像得了痛风病,往脚下发展了。”其实并非如此,乡间的贵族与绅士、高等市民的愤怒不亚于人民,不过他们看得更清楚,他们在等待可以一举成功的机会来临。这次的公众呼声鼓舞了他们,赋予他们自信。时机已经到了,全国人民已经被彻底调动起来,现在所差的只是知名的、稳健的、影响巨大的领袖们了。他们很快会起来抗争,不是作为冒险家,也不仅仅为了一派的利益,而是以全国人民的利益为己任。

白金汉郡有一个绅士名叫汉普登,他发出了全民抗争的信号。在他之前,曾有过几个人尝试起义,但没有成功。他们同他一样,拒绝缴纳以船捐为名的苛税,要求将这个问题交付法庭审议,但法庭一直想方设法躲避此事。汉普登于1626年及1628年当选为反对党议员,却未曾招致宫廷的特别怀疑。自上次议会解散以来,他生活得很宁静,有时住在乡间,有时在英格兰及苏格兰游历,无论到哪里,他都仔细观察当地的人心趋向,但从未表达自己的感情。他资产丰厚,行为检点,从不炫耀豪富;他的态度滞重而单纯,从不流露严厉;他以性格恬静、平易近人著称,邻居们无不敬重他。他们都说他通情达理,反对现在通行的制度,既不是一个奉教到发狂的人,也不是一个喜欢作乱的人。所以该郡的法官们并不怕他,也不想伤害他。1636年,他们指派捐款时,只让他捐出微不足道的二十先令,其实是想轻易地放过他,而且希望避免这样一个谨慎的人抗捐。汉普登不肯出捐,但他并不感情用事,吵吵嚷嚷;他一心想以身作则,要求司法方面郑重裁定国家有无权利抽此税捐。他在监牢的时候也很安静很沉默,只求将案子交付法官们审问。他说,他乐于用法律处置这个问题,希望国王也乐意这样办。国王最近才得到法官们的保证,说国家有需要的时候,这种税捐可以合法地征收,所以充满自信的国王愿意让汉普登打这个官司。汉普登的律师们办这个案件时和汉普登一样审慎,说到国王和君权时都是毕恭毕敬,避免任何激昂的演说,避免任何危险的原则,只以本国的法律和历史为依据。律师中有位霍尔本先生,他说话的时候,有几次暂停不往下说,而请求法庭饶恕他辩驳得太激烈,并请求法庭若是看见他超越礼貌及法律的范围,要立刻警告他。刑事律师们也赞扬汉普登的温和。这场官司在人民的愤慨声中审了十三天,没有人说民权辩护人感情冲动,更没有人怀疑他们有任何反叛意图。

汉普登的罪案于6月12日宣判,表决时只有四个法官投了有利于汉普登的票。国王听到这个判决就暗自欢喜,认为这是专制的决定性胜利。人民的看法也是如此,认为从此以后不用再指望法律会为他们主持公道了。其实查理并没有任何自鸣得意的理由,人民虽然失去了希望,却赢得了勇气。人民一向是极度不满的,但缺少团结力,以致未能行动一致;可这次判决一下来,包括乡绅、市民、农民、商人、长老会等,总而言之全国人民无不觉得身受这个判决的损害。人人都在谈论汉普登,一提起他的名字,大家都表现出爱戴与骄傲,因为他的命运就是他们的行为典范,他的行为就是国人的光荣。宫廷的朋友及党羽,都不敢说这场判决是合法的。法官们为自己辩解,几乎到了公开承认自己怯懦的地步,企图取得饶恕。比较温和的市民表现出一片忧郁的沉默;较为胆大的人则直言不讳地表达出他们的愤怒,以便在私下里得到一点满足。无论伦敦还是外省,不久就有许多满腔怨愤的人找到了领导者,他们聚在一起来讨论前途。各处都在制定措施,决定到必要时就联合起来一致行动,相互支持。简单地说,一个党派已经形成,它小心翼翼地掩盖自己,却已得到全国的公认。国王与内阁仍在为他们最近的胜利庆贺,谁知他们的对手们已经找到起事的时机和行动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