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中世纪欧洲的基督教文明(第14/29页)

宗教上的不宽容?中世纪的悲剧莫过于此。基督教徒忘了自己的创始人是不宽容的一个受害者,并且还曾教导世人要宽容。对于他们来说,不宽容已成为一种遗传的习性,很难丢掉,因为这符合了他们的强烈信仰和热忱。而这种或那种的不宽容,即便到了我们现在的时代,也并没有完全绝迹。我们所谓的宗教自由,也只是一个看似先进的,但其实尚不完善的成就而已。

三、帝国

罗马的复兴?纵观历史长河,进入眼帘的是,封建时期的西方帝国是新的国家而非古代罗马帝国的直接延续,只是沿用了一个扩大的旧名称而已。公元800年,查理大帝受封于教皇利奥三世,被加冕为“罗马皇帝”。然而,有一段时期西方没有皇帝,为了加强教会统治势力,德意志国王奥托才被教皇约翰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依照这个理想,帝国必须像天主教会一样,统治一切信仰基督教的王国。所以,在精神领域占统治地位的教会,也要求帝国在政治领域占统治地位。封建帝国坚持认为自己是古代基督教罗马帝国的真正统治者,因此自诩为“神圣罗马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日耳曼、尼德兰、波希米亚(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瑞士、勃艮第以及意大利的大部分都在神圣罗马帝国的管辖范围之内。但法兰西的西部、英格兰、西班牙、斯堪的纳维亚诸国以及匈牙利未受其统治。

德意志王国?德意志王国受奥托一世和他的继承者们的统治,而在奥托之后的帝国实际上是根据源于843年签订的凡尔登条约,从卡罗林帝国分裂出来的。奥托首先是最重要的德意志国王,自此之后的继承者们,在正常情况下都是“神圣罗马皇帝”。但情况往往出人意料。

如果这些继承者们只把精力用于治理自己的国家,或许早就成就了一个强大繁盛的民族国家,正如英格兰和法兰西那样。然而,他们幻想着未来,却偏离了实际的轨道。由于个人野心的膨胀和受到古代光荣称号的诱惑,以及在教皇的敦促下,他们企图以德意志王国为基础重建古老的有威望的长盛不衰的罗马帝国,然而败得一塌糊涂。由于德意志四分五裂,破碎的国家并没有实现真正统一,他们只是拥有帝国的虚名,其他的都已荡然无存,仅留下历史的背影而已。

皇帝?王侯们推举的帝国元首,在受教皇的加冕之前,被称为“德意志国王”或“罗马人之王”。而加冕之后,就是至高无上的神圣不可冒犯的“罗马皇帝”。皇帝总是在自己活着的时候想方设法让他自己的儿子当选为“国王”,以便自己的家族后代在王位上优先取得继承权。长此以往,皇帝称号便在父子相传中继承下去。

按照理论逻辑来推测,握有重权的皇帝是君士坦丁和狄奥多西的继承人。但事实上,他并不如想象得那么强大无敌,封建领主与他并没有多少差距,只不过他可以从自己的地产中获得一定的物质财富或说服威慑封臣们奉送给他的那么一点权威而已。但他的封臣们也都谨慎小心地不使皇帝过分超越自己、主宰自己,唯恐丧失权力后卑躬屈膝任其“宰割”。

选帝侯?纵观历史可以看到,某些封臣(王侯)有着重要的选举权,可以选举“德意志国王”,故而以“选帝侯”或“选侯”著称。选帝侯的人数因时代不同而发生变化,但在1356年,颁布了“金印诏书”的著名法令,法定为七人选举。“诏书”只是一个拉丁字“bulla”的简写,但在当时是对法令或盖有印章的文件的流行称谓。因其印章被放在金盒之内,所以法令叫作“金印诏书”。按照“金印诏书”所规定的七个选帝侯,他们分别是:美因茨、特里尔与科隆的大主教、波希米亚王、享有王权的莱茵伯爵、萨克森公爵和勃兰登堡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