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伊斯兰教的兴起(第3/5页)
这些与非常古老的帝国先驱大相径庭的做法满足了皈依伊斯兰教的非阿拉伯人的需要,他们现在像其他地方的每个人一样,是遥不可及的哈里发的臣民。但是这些变化根本无法满足虔诚的穆斯林的要求,他们热衷于探究安拉的意志究竟有什么特殊性。阿拔斯王朝政治家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对后世伊斯兰教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与前朝把宗教权威与军事和政治领袖地位联系起来不同,阿拔斯王朝把具有宗教意义的所有事务的管辖权悄悄地转移给拥有伊斯兰教知识的专家——他们被统称为“乌里玛”(ulema)。
穆斯林的经典和神圣律法
乌里玛集团很快便发展起来了。那些在行动中遇到问题的虔诚穆斯林希望知道真主对这些事情进展的指示。获悉真主意志的方法是从先知的言行中寻找先例。但是普通人不熟悉先知的这些言行,不得不求教于专家。随着先知的第一代同伴去世,先知的言行需要系统地学习。麦地那相当自然地成为研究穆罕默德生平详细情况的首选之地。先知去世几年后,他受神启的言论都按照顺序被收集起来。由此获得的手稿即《古兰经》,从此成为穆斯林宗教权威的最大宝藏。
《古兰经》没有提供直接指导的许多事情也不得不设法解决。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拥有渊博的伊斯兰教知识的专家,首先汇报从先知伙伴那里流传下来的有关穆罕默德的日常言行——真实的或虚构的。当这个方法失败了,那么与穆罕默德联系紧密的人的行为将会有帮助。当这些“传统”也不能对这种事情做出评判时,那么乌里玛就只好利用相似的言行来解决疑难。如果相似的言行也不能提供有说服力的指导,那么他们就只能依靠虔诚信徒的建议,他们认为安拉不会允许整个团体都错,无论个人的判断可能多么荒谬。
通过利用这些方法,伊斯兰教学者迅速编订了一套精细的法律制度,并认为它表达了安拉的意志。当然,这些神圣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安拉不变。它也是相当详细而特别的,因为所有努力的目标是毫不含糊地解释在特定情况下安拉所希望的人们的行为。所以伊斯兰教神圣法律后来被证明是穆斯林社会背负的一个沉重包袱,因为它既不能废除也不能修改。
然而,在阿拔斯王朝统治下,神圣律法犹如新铸的金币那样熠熠闪光。对人们来说,安拉的意志似乎在那里已经被明确地揭示出来了,它有利于信徒完全遵循那明确而肯定的条款。这并不难做到,因为学者尊重《古兰经》和“传统”的准确知识、神圣律法的细节,他们住在每个较大的城市里,随时准备审理任何涉及道德良心的案件。许多影响私人和个体生活的事务的控制权,因此被转移给这些宗教专家。虔诚的穆斯林因此能够感到真正发生作用的每件事情都是由最明智的人控制。与之相比,谁碰巧掌握中央政府、征税、驻守边疆、享受宫廷生活的奢华等就无关紧要了。
所以,由令人尊敬、只虔诚地服从安拉的先知继承者领导的完全神圣的团体的早期理想,被大多数穆斯林有些不情愿地放弃了。但没有全部被放弃。一些顽固的理想主义者坚持最初的观点,因而变成异端。其中许多人坚持认为,只有先知的女婿阿里才是信徒团体的合法首领。当阿里的直系在第12代绝嗣时,一些人争辩说,先知的真正继承人已经退出了这个不可救药的邪恶世界,但是将来会返回,以强大的威力向那些背叛了真理、对安拉命令阳奉阴违的人复仇。极端教派分裂为众多小派别。其中有些派别特别不容忍阿拔斯王朝,或者任何的确缺乏他们那种坚决不妥协理想的合法的权威。这些集团被称为“什叶派”。那些愿意生活在阿拔斯王朝政策范围之内的多数人被称为“逊尼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