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们如何度量文明(第4/12页)

在接下去的40年内,斯宾塞将地质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和伦理学归拢成一个涵盖一切事物的单一的进化理论,来解释宇宙是怎样从简单而无差别变得复杂而千差万别的。在其三卷本《社会学原理》(Principles of Sociology)中,斯宾塞提出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4个演变阶段,从简单阶段(没有领袖的游荡营居群),经过复合阶段(有政治领袖的稳定村落)和加倍复合阶段(有教会、国家、复杂的劳动分工和学术活动的群体),到三倍复合阶段(像罗马,当然还有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那样伟大的文明)。

斯宾塞的观点赢得了大量读者,自20世纪50年代起,很多人都认可了他的理论,并以此来构筑自己的思维,我将使用“社会进化论”这个术语,作为我本章将要讨论的所有理论流派的广泛的标签。我也将把“社会进化”(英国喜用的术语)和“文化进化”(美国喜用的术语)视为同义词。

到1870年时,斯宾塞已然成了用英语写作的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当19世纪晚期日本和中国的知识分子们认为他们需要了解西方的成功经验时,斯宾塞的著作也是他们的首选之一。甚至在《物种起源》(Origin of the Species)的前五版中并未使用“进化”一词的达尔文,在1872年修订第六版时,也不得不向斯宾塞借用了这个词。

还有几位19世纪末的理论家(经常和斯宾塞一起被称为“古典进化论者”)也创造了他们自己版本的斯宾塞类型学。例如,爱德华·泰勒(Edward Tylor)在其《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一书中论述了从原始到野蛮再到文明的变化;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在他的《古代社会》(Ancient Society)中也使用了同样的术语;这本书对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可供这些理论家们利用的考古资料少之又少,因此他们非常倚重于假设。他们假设19世纪定居于非洲、亚洲、大洋洲和南美洲的居民,其祖先就是在那里居住的,他们的理论阐释了这些已经处于三倍复合阶段(即文明的演变阶段)的民族,一定是自史前时代就在那里定居了。然而,甚至他们所依赖的极其有限的人种学信息都充满了问题。这些信息大多来自传教士和殖民地官员,他们所感兴趣的,通常都只是他们所接触的族群的一些非常特别的特征。结果,当20世纪初,第一代专业人类学家独立展开田野调查后,他们很快就发现,那些理论家们所假设的事实,很多完全是错误的。

进入20世纪最初10年时,一股强烈的反冲发生了,在整个20世纪,斯宾塞关于进化和分化应当是历史研究的中心的观点,仅是昙花一现。其批评者中最重要的当属弗朗茨·博厄斯(Franz Boas,一位移居美国的德国学者)和布罗尼斯拉夫·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一位移居英国的波兰学者)。到20世纪20年代时,他们已说服了很多人类学家,使他们相信田野调查的内容包括大量独立的“文化”,每种文化都必须理解为一个独特的、无缝的凝聚系统。

功能主义——认为观点、体系和价值会在所有这些独立的文化中达到平衡的理论——变得越来越流行,经常会打动人类学家们,使他们认为这是比那些古典进化论者们跳跃式的推测好得多的建设自然科学的社会学的基础。采用功能主义方法的代价之一,无疑是使得对随时间推移而发生的变化进行跨文化的比较和解释变得困难多了,但社会学家们通常愿意付出这个代价,而作为科学思维的一项组织原则的斯宾塞的进化论,很快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