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第16/17页)
【原文】“呜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知今我初服。
【直解】初生,指人幼年说。自贻,是自家遗下的。哲命,是聪明的天性。召公又叹息说:“今王初政,不可不谨。譬如人家生子一般,都在那初生幼年的时节,能习于为善,则知识聪明日渐开发,到长大时,必然是个好人。这是自家遗下来的明哲之性,非他人所能增益也。若人君能谨于初政,习惯自然,必是个贤圣之君,与自贻哲命的一般,是在吾王自勉而已。我看如今的天意,或命王以明哲之德,或命之以吉,或命之以凶,或命之以历年长久,这都不可知。所可知者,只看我初政所服行何如。若能敬德,便是自贻哲命,自贻吉祥,自贻历年矣。转移天心,全在今日,吾王可不以敬德为急务哉!”
【原文】“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
【直解】宅,是居。肆字,解做今字。疾,是速。祈,是求祷。召公又说:“如今洛邑新成,我王来居于此,正初服之时,远近臣民,无不瞻仰。今王其及时奋发,速于敬德,以为
和小民之本,不可有一毫怠缓之心也。盖天命之去留,系于民心,民心之向背,观于君德。王其用此敬德以和民,使人心悦而天意得,以祈祷上天长久之命,衍国祚于千万年,岂不美哉!盖天命无常,惟德是辅。故人君欲天命之永久,惟在以德祈之,不在乎祷祀以徼福也。”
【原文】“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亦敢殄戮用乂民,若有功。
【直解】淫,是过。彝,是常法。乂,是治。若,是顺。召公又说:“德为化民之本,刑为辅治之具。王当急于敬德,缓于用刑,其勿以小民无知,过为不法,说他顽慢弗率,难以德化,遂果于诛戮,而一意用刑以威之。盖民心至愚而神,顺之则治,逆之则乱,若徒用刑罚驱迫他为善,则民心未必服从。惟躬修敬德,顺其性而利导之,则非彝之习,自然化为用德,而可以成治功矣,何用殄戮为哉!”
【原文】“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显。
【直解】德元,是君德首出于天下。刑,是取法的意思。越字,解做于字。显,是明。召公说:“王者居天下之上,其位固已极尊,然必须德足以称之,乃可以服天下。王其懋敬厥德,使德与位称,巍然立于万民之上,就似高山一头的一般,则王之德,足以为天下法矣。将见那百姓每,感发兴起,都取法于君上之德行,无有过用非法的人。则吾王之德,召著于天下,如日月之照临,岂不益明显乎!如此,则可以
小民而祈天命矣。”
【原文】“上下勤恤,其曰我受天命,丕若有夏历年,式勿替有殷历年。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
【直解】上下,是君臣。勤恤,是忧勤。其,是期望之辞。式字,解做用字。勿替,是兼有的意思。召公又说:“祈天永命之道,上下同任其责,自今我君臣,皆当夙夜勤劳忧恤,相与期望说道,夏有天下,四百余年,殷有天下,六百余年,享国甚久。今我周受命,必大如有夏之历年,又不要失了有殷之历年,务期兼夏商之历数而有之可也。然欲历年长久,岂必他求。盖天以民为心,国以民为本,惟欲王
和小民,常加爱恤,于以固结人心,顺承天意,使国家长治久安,以受上天之永命耳。君臣所当勤恤者,莫大于此。”
【原文】拜手稽首曰:“予小臣,敢以王之雠民百君子,越友民,保受王威命明德。王末有成命,王亦显。我非敢勤,惟恭奉币,用供王能祈天永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