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三:品位结构中的士阶层(第15/26页)

(8)本尼迪克特:《菊与刀》,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页。日本刀,可参看王剑、唐启佳编著:《日本传统艺术卷八·甲胄、日本刀》,重庆出版社2002年版,第44页以下。

(9)小原国芳:《日本教育史》,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89页。

(10)罗素:《权力论:新社会分析》,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29页。

(11)雷海宗:《中国的兵》,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89页。

(12)参看江沛:《战国策派思潮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6-137页。

(13)《诗·鄘风·定之方中》毛传,《十三经注疏》,第316页中栏。

(14)《左传》成公十三年。

(15)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85页。

(16)参看《刘师培辛亥前文选》,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57页以下。

(17)霍光以后领尚书事者凡22人次,其中有15人次其本官是“将军”,参看廖伯源:《试论西汉诸将军之制度及其政治地位》,《历史与制度——汉代政治制度试释》,第176页。又如汉昭帝时霍光、金日磾、上官桀辅政,其时“大将军”、“车骑将军”和“左将军”三衔,就分开了三人的位序高下。

(18)东汉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等五校尉“官显职闲”,不但“多以宗室肺腑居之”,而且经常任以名儒,以示对儒者的荣宠。参看上田早苗:《贵族官制の成立》,中国中世史研究会编《中国中世史研究》,东海大学出版会,1970年。

(19)参看邢义田:《允文允武:汉代官吏的一种典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5本第2分,2004年6月。

(20)《汉书》卷八八《儒林传》。

(21)沈约指出:“汉代……黉校棋布,传经授受,皆学优而仕。始自乡邑,本于小吏干佐,方至文学功曹。积以岁月,乃得察举;人才秀异,始为公府所辟。迁为牧守,入作台司……”杜佑:《通典》卷十六《选举典四》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1页。刘邠指出:“夫东西汉之时,贤士长者未尝不仕郡县也。自曹掾、书史、驭吏、亭长、门干、街卒、游徼、啬夫,尽儒生学士为之。才试于事,情见于物,则贤不肖较然”,不似“今时士与吏徒异物,吏徒治文书、给厮役。”见其《送焦千之序》,《彭城集》卷三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第1096册第334页;或《丛书集成新编》,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61册第459页。徐天麟指出:“东京入仕之途虽不一,然由儒科而进者,其选亦甚难。故才智之士,多由郡吏而入仕。以胡广之贤,而不免仕郡为散吏;袁安世传《易》学,而不免为县功曹;应奉读书五行并下,而为郡决曹吏;王充之始进也,刺史辟为从事;徐之初筮也,太守请补功曹。盖当时仕进之路如此,初不以为屈也。”《东汉会要》卷二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405页。

(22)参看冷鹏飞:《两汉太学述论》,北京大学历史系1985年硕士论文,藏北京大学图书馆。

(23)《汉旧仪》:“丞相设四科之辟,以博选异德名士,称才量能,不宜者还故官。第一科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科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科曰明晓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科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照奸,勇足以决断,才任三辅[剧]令。皆试以能,信,然后官之。第一科补西曹南閤祭酒,二科补议曹,三科补四辞八奏,四科补贼决”;“刺史举民有茂材,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经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剧一科,各一人。诏选谏大夫、议郎、博士、诸侯王傅、仆射、郎中令,取明经;选廷尉正、监、平案章,取明律令;选能治剧长安三辅令,取治剧。”《汉官六种》,第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