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一:“比秩”与“宦皇帝者”(第17/21页)

(35)侯外庐先生论汉代私学:“这种师弟关系的密切,与经学家法的笃守,乃是封建制度在中国特有的一种知识基尔特所表现出来的现象。”见其《中国思想通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54页。

(36)《礼记·曲礼》:“宦学事师,非礼不亲。”郑玄注云:“学或为御。”《十三经注疏》,第1231页中栏。“宦学事师”,别本也做“宦御事师”。我们认为,“宦”是照料老师起居,“御”是给老师驾车。依礼如此这般地奉侍老师,师生关系就亲密起来了,即“非礼不亲”。章太炎云:“宦于大夫,谓之宦御事师。”见其《检论·订孔》,收入《章太炎全集》第3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23页。章先生这个说法,似不可信。“宦于大夫”怎么能称“事师”呢,大夫是大夫,师是师;以大夫为师,史无其据。家臣与“大夫”之间的关系,也不能拿“亲”来描述,“亲”只发生在师生之间。郑玄注“宦学”云:“宦,仕也。”因“仕”有“事人”的意思,郑玄的解释倒也不能算错。《战国策·楚策四》:“君先仕臣为郎中。”这里的“仕”,严格说其实是“宦”。但若不知“宦”、“仕”之别,简单地释“宦”为“仕”,有可能造成误解,把“宦”理解为做官或学习做官。像熊安生注《礼记·曲礼》云:“宦谓学仕之事,学谓习学六艺。”(孔颖达疏引)王梦鸥先生据此而解释《曲礼》:“宦,练习行政事务;学,研究书本知识。”见其《礼记今注今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上册第4页。可我觉得,以“学仕”或“行政”释“宦”,跟“事师”二字是矛盾的。老师又不是官儿,读书又不是治国;原文又只说“事师”,没说“事君”。“宦御”二字,本来就是先秦秦汉的成语。《淮南子·修务》:“官御不厉,心意不精”;《论衡·命禄》:“故官御同才,其贵殊命。”这两处“官御”,吴承仕、黄晖、刘盼遂等都认为是“宦御”之讹。参看黄晖:《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1页;刘盼遂:《论衡集解》,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第12页;张双棣:《淮南子校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007页。其说甚是。

(37)例如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词”中就有这样的话:“吾将尊敬授业之师如同父母,祸福与共。视其子代如同兄弟……”波特:《剑桥医学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2页。医师的学生要拿老师当父母,拿老师的孩子当兄弟。可见历史早期师徒如父子一点,中外有类似之处。

(38)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32页以下;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8页以下。

(39)欧洲中世纪的骑士教育,包括这样一个阶段:把儿子送进贵主(或著名牧师)的宫馆之中,以修得骑士教养。贵主一般是父亲的主人,即上级封主。在这时候,这位少年就成为一名“侍者”和“随从”,而列于下级家人之列了,直到他21岁被授予骑士爵号为止。这种制度,也与君主取其臣仆之子为“质押”的做法,存在着渊源关系。参看格莱夫斯:《中世教育史》,商务印书馆1922年版,第95-98页;R.F.Butts:《西洋教育史》,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2年版,第262-263页;王天一、夏之莲等:《外国教育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81-82页;滕大春主编:《外国教育通史》,山东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29页以下;李淑华:《外国教育简史》,江西高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48-49页;阎照祥:《英国贵族史》,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以下;倪世光:《西欧中世纪骑士的生活》,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7页以下;倪世光:《中世纪骑士制度探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90页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