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狭义的部族政治下之民变【清中叶以下之变乱】(第5/8页)

在政治上亦有几点比较纯朴的理想,如天朝田亩制度等是。

天朝田亩制度,分田为九等。各按家口多寡【不论男女】以行分田。凡天下田,男女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矣。凡天下每一人有妻、子、女约三、四口,或五、六、七、八、九口,则出一人为兵。其余鳏、寡、孤、独、废疾免役,颁国库以养。二十五家中设国库一,礼拜堂一,两司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钱,通天下皆一式。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农隙治事。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礼拜堂,两司马教读圣书。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妇至礼拜堂,分别男行、女行,讲听道理,顶赞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争讼则两造俱诉于两司马,不服更诉之卒长,以此达于军帅。凡天下官民总遵十款天条,及尽忠报国者,由卑升至高,世世官爵。或违犯十款天条,及逆命令受贿弄弊者,由高贬至卑,黜为农。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凡天下诸官,三岁一升黜,以示天朝之公。保举之法,先由伍卒之中,查其遵守条命及力农者,两司马申之卒长,以次经历各上司以达于天王。

他们并禁缠足,禁买卖奴婢,禁娼妓,禁畜妾,禁吸鸦片。他们有一部分确是代表著农民素朴的要求。然而一到南京,距离事业的成功尚远,而内部便禁不住内讧起来。

南王冯云山死于全州,西王萧朝贵死于长沙。抵南京后,大权均操于东王杨秀清,专擅甚过。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同谋杀秀清。初议杀东王一人,乃北王尽杀东王统下亲戚、属员、文武、大小、男妇,尽行杀净。翼王怒之,复杀北王。洪秀全乃专用安、福二王。安王乃秀全长兄洪仁发,福王乃秀全次兄洪仁达。自此众情离叛,翼王一去不返。时为咸丰二年事。洪、杨之败,已定于此时。

他们前后倡乱十五年,踞金陵十二年,蹂躏及十六省,沦陷六百余城。然而到底没有成事。

三、湘淮军与咸同中兴

削平洪、杨的,并不是满清政府及其朝臣,【洪、杨初起不过二千人,广西一省额兵即二万三千,又士兵一万四千,乃不能荡平,任其外溃。直至金陵,所过各省,无能阻者。】而是另外一批读书人和农民。

洪、杨起事以前,汉人皆不得专阃寄。“鸦片”之役,能却敌者皆汉人,辱国者皆旗籍,然犹谴汉臣之立功者以袒旗员。西人固无意于战,旗员以利啖之即止。太平军则与清不两立,不用汉臣无可收拾。金陵既下,曾国藩仍推官文领衔奏捷。盖夙知朝廷意旨,不敢以汉臣自居大功也。

洪、杨的耶教宣传,【并非真耶教。】激动了一辈传统的读书人之反感。洪、杨的骚扰政策,惹起了一辈安居乐业的农民之敌意。曾国藩的湘军即由此而起。

曾国藩世世业农,以在籍【母丧】侍郎帮办团练。自咸丰二年十二月始,至四年出师湖北。有《讨贼檄》,谓:“粤匪自处于安富尊荣,而视我两湖、三江被胁之人,曾犬豕牛马之不若。窃外夷之绪,崇天主之教。农不能自耕以纳赋,谓田皆天主之田也。商不能自贾以纳息,谓货皆天主之货也。士不能诵孔子之经,而别有所谓耶稣之说、《新约》之书,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大变。凡读书识字者,焉能袖手坐观,不思一为之所也。”又曰:“李自成至曲阜不犯圣庙。张献忠至梓潼亦祭文昌。粤匪焚柳州之学官,毁宣圣之木主。所过州、县,先毁庙宇。忠臣义士如关帝、岳王之凛凛,亦污其宫室,残其身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