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士大夫的自觉与政治革新运动【庆历熙宁之变法】(第9/10页)
而结果为群小所包围,当时批评安石者大致如此。
至于如吕诲等遽(jù)骂安石为大奸大诈,时新法尚未行,即司马光等亦觉吕诲弹之太过,宜乎不足以动神宗之信托。
安石的最大弊病,还在仅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视了活的人事。
依照当时情祝,非先澄清吏治,不足以宽养民力。非宽养民力,不足以厚培国本。非厚培国本,不足以遽希武功。安石的新政,一面既忽略了基本的人的问题,一面又抱有急功速效的心理。在国内新政措施全无头绪的当日,却同时引起边衅,对外便觊开疆用武。【此亦安石看事太易处。】因此更是加意聚敛,而忽略了为国家的百年长计。
熙宁元年,富弼入觐(jìn),神宗问边事,弼曰:“愿陛下二十年口不言兵。”时神宗年二十,方锐意有为,闻弼语,为之默然。安石相,始务拓境。神宗问王韶边费,安石喻韶不必尽对。然自王韶开熙河,种谔开绥州,而徐熙卒有永乐之败。事在元丰五年。史称:“官军、熟羌、义保死者六十万人,钱、粟、银、绢以万数者不可胜计。帝临朝痛悼,而夏人亦困弊。”对辽则割让河东地七百里。事在熙宁八年。惟先有意于边功,遂不期而亟亟于聚敛耳。
南宋时,陈亮评安石新政,从宋代建国的本原立论,可谓中其症结。
亮谓:“唐自肃、代以后,上失其柄,藩镇自相雄长,卒以成君弱臣强,正统数易之祸。艺祖皇帝兴,藩镇拱手以趋约束,列郡各得自达于京师,兵皆天子之兵,财皆天子之财,郡、县不得以一事自专。二百年太平之基,从此而立。然契丹遂得以猖狂恣睢,与中国抗衡。庆历诸臣,亦尝愤中国之势不振矣,而其大要则使群臣争进其说,更法易令,而庙堂轻。严按察之权,邀功生事,而郡、县又轻。岂惟于立国之势无所助,又从而朘削(juān xuē)之。卒发神宗皇帝之大愤,王安石以正法度之说,首合圣意。其实欲藉天下之兵,尽归朝廷,别行教阅以为强。括郡、县之利,尽入朝廷,别行封桩以为富。彼盖不知朝廷立国之势,正患文为之太密,事权之太专;郡、县太轻于下,而委琐不足恃;兵财太关于上,而重迟不易举,而安石竭之不遗余力,不知立国本末,真不足以谋国也。”
但安石新政,虽属失败,毕竟在其政制的后面,有一套高远的理想。
举要言之,约有三项。如保甲制度等,则欲造成一个兵农合一,武装自卫的社会。方田、青苗、均输、市易制度等,则欲造成一个裁抑兼并,上下俱足的社会。兴学校、改科举制度等,别欲造成一个开明合理,教育普及的社会。安石自谓“经术所以经世务”,又劝神宗“为治首择术,当法尧舜,何必唐太宗”,正在此等处也。
这一种理想,自有深远的泉源,决不是只在应付现实,建立功名的观念下所能产生。
因此在王安石新政的后面,别有所谓“新学”。
于是有所谓三经新义之颁行。【王氏诗、书、周礼注,称“三经新义”。】刘静春谓:“王介甫不凭注疏,欲修圣人之经;不凭今之法令,欲新天下之法;可谓知务。后之君子,必不安于注疏之学,必不局于法令之文。此二者既正,人才自出,治道自举。”按:宋学实尽于刘之二语。
安石的新政虽失败,而新学则不断的有继起者。
安石新法,虽为同时反对,其新经义,则虽同时政敌,亦推尊之。司马光只谓其“不合以一家之学,盖掩先儒”而已。刘挚亦谓:“王安石经训,视诸儒义说,得圣贤之意为多。”吕陶亦谓:“先儒传注未必尽是,王氏之解未必尽非。”时国子司业黄隐觊时迎合,欲废王氏经义,竟大为诸儒所非。【事在元祐年十月。】盖就大体言,则当时反对新政诸人,固自与安石仍在同一立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