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士族之新地位【东汉门第之兴起】(第3/10页)
逐步渐近于后世之科举。
当时反对者有黄琼、胡广、崔瑗等。然雄在尚书,天下不敢妄选,十余年间号为得人。其后黄琼为尚书令,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于取士之义犹有所遗,乃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至是则前汉贤良、孝廉两项目,已同归入岁举中,而不过统以“孝廉”目之而已。
此项制度之演进,一面使布衣下吏皆有政治上的出路,可以奖拔人才,鼓舞风气;一面使全国各郡县常得平均参加中央政局,对大一统政府之维系,尤为有效。而更要的,则在朝廷用人,渐渐走上一个客观的标准,使政府性质确然超出乎王室私关系之上而独立。
与察举制相辅并行的尚有征辟制。
两汉二千石长吏皆可以自辟曹掾,而东汉公卿尤以辟士为高。
选举多循资格,辟召则每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故当时尤以辟召为荣。崔实政论【北堂书钞六十八引。】谓:“三府掾属,位卑职重,及其取官,又多超卓,或期月而长州郡,或数年而至公卿。”【崔语止此。】于是名士养望,有被命不遽出,至五府俱辟如黄琼,四府并命如陈纪者。【以外戚秉权者曰大将军,以老臣录尚书者为太傅,并外朝三公称四府、五府。】
亦有朝廷闻高名,直接辟召。
如樊英被征初至,“朝廷设坛席,待若神明。”【李固语。】陈寔【少从樊英游。】官仅太邱长,家居后,朝廷每三公缺,议者多归之。太尉杨赐、司徒陈耽,每以寔未登大位而身先之自愧。郑康成公交车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董卓征荀爽,初拜平原相;途次又拜光禄勋;视事三日,策拜司空。自布衣至三公,凡九十五日。
此等制度,使在野的声名,隐然有以凌驾于在朝的爵位之上,而政府亦得挟此自重,以与王室相颉顽。
在太乎冶安之世,而有此等情形者,惟东汉及两宋为然。战国列强纷争,事当别论。秦汉创建大一统政府以下,王室高高在上,民众远隔在野,封建世臣之势力取消,民间起布衣为公卿,朝进暮退;所由得与数百年递襌之王室为抗衡者,魏晋南北朝以迄隋唐为门第,东汉、两宋为士风,元、明、清三代,皆汲宋儒遗脉,而所得浅深不同。
自有此项制度之存在,而士人在政治上遂能占有其地位。
三、太学淸议
士人在政治、社会上势力之表现,最先则为一种“清议”。
此种清议之力量,影响及于郡国之察举与中央之征辟,隐隐操握到士人进退之标准。
东汉自光武、明、章,虽云崇奖儒业,然光武勤治,明帝好吏事,风声相劝,俗颇苛刻。明帝永平七年,以东海相宗均为尚书令,均谓人曰:“国家喜文法廉吏,以为足以止奸,然文吏习为欺谩,廉吏清在一己,无益百姓流亡,盗贼为害也。均欲叩头争之,时未可改也。久将自苦之,乃可言耳。”章帝时,陈宠上疏,【建初元年。】主改前世苛俗。第五伦上疏,【建初二年。】亦谓光武“承王莽后,加严猛为政,因以成俗,是以郡国所举,多办职俗吏,不应宽博之选”。王充论衡亦极辨世俗常高“文吏”,贱下“儒生”之非。【程材篇。】稍后郡国察举,淅移趋向。言事者谓郡国贡举不以功次,【功次即朝廷法令标准也。】养虚名者【名即社会清议之所归许也。】累进,故守职者益懈,而吏事陵迟。韦彪议曰:“国以贤为本,贤以孝为行。【按:彪传谓其“孝行纯至,父母卒,哀毁三年不出庐寝。建武末,举孝廉”。彼谓“贤以孝为行”,直将西汉求贤一路并入奖孝之中,东汉“孝廉”独盛,“贤良”浙废,亦此等议论有以助成之也。】 忠孝之人,治心近厚;锻炼之吏,治心近薄。故士虽不磨吏职,有行美材高者,不可纯以阀阅取。”【史记:“明其等曰阀,积日曰阅。”阀阅即吏治成绩也。韦彪此事在建初七年。】自是以往,东汉士风,竞以名行相高,而郡国之察举,中央之征辟,亦随一时清议为转移,直至东汉末叶,此风弗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