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风度:名士和药、酒(第3/4页)
下面再说一下酒的事。
酒和文人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因此魏晋名士们便感觉到,要是三天不喝醉一次,便会觉得身体和灵魂不再亲近。但古人早已有话,“醉翁之意不在酒”,魏晋时期的名士们纵情豪饮显然也是各有心事在眼前。《石林诗话》中有一段话说得透辟:“晋人多言饮酒,有至于沉醉者。此未必意真在于酒,盖时方艰难,人各惧祸,惟托于醉,可以粗远世故。盖陈平、曹参以来,已用此策。《汉书》记陈平于刘、吕未判之际,日饮醇酒,戏妇人,是岂真好饮邪?曹参虽与此异,然方欲解秦之烦苛,付之清净,以酒杜人,是亦一术。不然,如蒯通辈无事而献说者,且将日走其门矣。流传至嵇阮刘伶之徒,遂全欲用此为保身之计,此意惟颜延年知之。故《五君咏》云:‘刘伶善闭关,怀情灭闻见。韬精日沉饮,谁知非荒宴。’如是,饮者未必剧饮,醉者未必真醉也。后世不知此,凡溺于酒者,往往以嵇、阮为例,濡首腐胁,亦何恨于死邪!”(《苕溪渔隐丛话》引)
从汉末开始,饮酒已经成为文人集会时的重要饮品,比如曹氏父子就十分喜欢美酒佳肴、丝竹歌舞、诗赋文章和清谈论辩组成的“公宴”活动。曹氏父子经常身着平常的衣服,以一种有别于政治身份的平常人的状态参加这些活动,并不在意酒后失态的窘迫,而是充分享受酒给他们带来的超越于日常生活的快意。因为流传久远的《兰亭集序》而更为我们熟悉的王羲之,在今浙江绍兴的“兰亭之会”,就以曲水流觞之法,饮酒作诗,不能作诗的则罚酒三斗。这是何等的快意人生。这在当时是文人雅士集会的常态。
而社会的动荡和文人对生命的特殊感怀也使酒成为抒发人生悲情的重要途径。曹操《短歌行》中叹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而解忧之法依然是“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极端之人甚至视饮酒之乐高于功名。《世说新语·任诞》说:“张季鹰(翰)纵任不拘,时人号为江东步兵。或谓之曰:‘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邪?’答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同一篇中记述另一位叫毕茂世的有诗曰:“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

竹林七贤
饮酒之风在竹林七贤时期达到了高峰。竹林七贤由于深陷曹氏集团和司马氏集团的矛盾冲突之中,因此内心的紧张非常人可体察。特别是阮籍和刘伶,他们几乎将酒作为对现实矛盾的一种逃避的重要手段,但同时也将饮酒上升到一种超越礼教的束缚,追求心灵自由境界的途径。《世说新语·任诞》说:“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琊王戎。七人常聚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这七人都以能饮出众,其中尤其以刘伶为甚。刘伶经常因为纵酒耽误正事,他出门的时候带一个酒壶,后面的随从带一把锄头,刘伶嘱咐他:我在哪儿死了,你就在哪儿埋了我。《世说新语·任诞》中有一条说:“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刘伶还是当时一度盛行的裸体风气的始作俑者,他酒喝多了,就在家里脱衣放歌,有人责备的时候,他却说:“我以天地为房子,以房子为衣服,你为什么钻到我的裤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