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潜在危机 李林甫擅权(第3/3页)

[13]此前主要宰相的任职时间是:姚崇三年三个月,卢怀慎不到三年,宋璟三年一个月,苏颋三年一个月,张嘉贞三年一个月,张九龄和裴耀卿不到三年,张说四年半,源乾曜九年五个月。

[14]见《新唐书·李林甫传》。

[15]请参看《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四开元二十四年十一月条。

[16]请参看彭丽华《安史之乱》及其所引(日本)谷川道雄《关于所谓李林甫专政》,袁英光、王界云《略论有关“安史之乱”的几个问题》。

[17]本段及以下论述均请参看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彭丽华《安史之乱》。

[18]见《旧唐书·刑法志》,《新唐书·李林甫传》。但《新唐书》认为这一情况并不属实,是大理寺长官“妄言”,却不知证据何在。

[19]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六天宝八载二月条。

[20]见两《唐书》之《李林甫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六天宝六载十二月条。

[21]见《新唐书·高力士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五天宝三载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