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道德的困境(第3/13页)

从“义理”的义务来说,浅野家的家臣有义务随其主君一起切腹。主君切腹是为了“名分的义理”。如果他们也从对主君的“义理”出发切腹,自然是对吉良所施侮辱的一种抗议。但是,大石心中暗想,切腹殊不足以表现他们的义理,而应当完成主君未竟之志。主君因为被其他家臣拉开,未能复仇。他们就应当杀死吉良,为主君复仇。但这样做则势必对幕府不忠。吉良是幕府的近臣,幕府绝不可能批准浪人复仇的行动。按一般惯例,策划复仇的人必须事先呈报计划,确定行动日期,在期限以前若不能完成复仇,就必须放弃。这项制度曾使若干幸运者能够调和“忠”与“义理”的矛盾。大石明白,这条道路对他和他的同志是行不通的。于是,他把那些曾经是浅野家臣的浪人召集一堂,却只字不提杀死吉良的计划。这些浪人数达三百人以上。据1940年日本学校所教授的课本说,他们一致同意切腹。但大石明白,这些人并不都是有“无限义理”,即日语所谓“诚的义理”(既讲“义理”又讲“诚”)的人,因而不是都能信赖对吉良进行复仇这种危险大事的人。为了区别哪些人只讲“单纯义理”,哪些人既讲“义理”又讲“诚”,他向大家提问,应该怎样分配主君的财产。在日本人看来,这是一种测验,那些要为他们的家属获得利益的人就不是会同意自杀的人。浪人们对财产分配标准掀起了激烈的争议。家老⑧在家臣中俸禄最高,以他为首的一派主张按原来的俸禄高低分配。大石一派则主张平均分配。这就迅速弄清楚浪人中哪些人只有“单纯义理”,大石随即赞成家老的分配方案,并且同意那些获胜的家臣离开同伙。于是,家老离开了,他因此而获得“武士败类”、“不懂义理的人”、无赖等恶名。大石这就看清了,只有四十七个人义理坚定,足以共谋复仇计划。这四十七个人与大石建立盟约,保证不论信义、爱情或“义务”,都不能妨碍他们的誓言。“义理”必须成为他们的最高准则。于是,四十七士刺指滴血为盟。

他们做的第一项工作是要麻痹吉良,使之丧失警惕。他们各奔东西,佯装丧尽追求名誉之心。大石经常沉溺于低级妓院,打架争吵,不讲体面,并假借这种放荡生活与妻子离婚。这是打算采取违法行动的日本人惯用的、合理的断然步骤,以保证其妻儿不致受最后行动的牵连。大石的妻子哭哭啼啼地与他分手了,他的儿子则参加了浪人的队伍。

东京(当时称“江户”)城里的人都在猜测他们要复仇。尊敬浪人的人们都深信他们必将策划杀害吉良。可是,四十七士矢口否认有任何此类企图。他们佯装成“不懂义理”的人。他们的岳父们对他们的可耻行为十分愤慨,把他们赶出家门,取消了婚约。他们的朋友讽刺他们。一天,大石的亲密朋友碰到大石喝得酩酊大醉,正在和女人胡闹。甚至对这位亲密朋友,大石也否认他对主君的“义理”。他说:“什么,复仇?真是愚蠢透顶。人生就应该尽情行乐,哪有比饮酒取乐更好的事。”那位朋友不相信,就把大石的刀从刀鞘抽出来看,以为刀刃一定会闪闪发光,就足以证明大石讲的不是真话。可是,刀已经上锈了,于是朋友不得不相信大石说的真心话,便在大街上公开脚踢大石并向这个醉汉吐了唾沫。

有位浪人为了筹集参加复仇的资金,竟把自己的妻子卖去当妓女。这位妻子的兄长也是浪人之一,得知复仇的秘密已被妹妹知道,竟准备用自己的刀杀死妹妹以证明自己的忠诚,使大石同意他参加复仇行动。另一位浪人杀死了岳父。还有一个浪人把自己的妹妹送进吉良侯家当女仆兼侍妾,以便从内部通报消息确定何时动手。这项行动使她在完成复仇之后不得不自杀,因为,尽管是伪装侍候吉良,她也必须以死来洗刷这一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