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言博的坦白(第4/11页)
“对不起,我不知道……”谷平充满歉意地看着她。
她兀自苦笑。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能去哪里。约定的时间是两天后,我就利用这段时间作了点准备。我弄了一个黄色的提包放在厨房的角落里——没想到被我弟弟看见了……”
“你什么时候联系的李老师?”
“我答应我妈的当天晚上,其实是半夜,我给她打了个电话。她接到我的电话非常惊讶。我跟她说,我干活的旅馆把我辞了,我这两天就要走,当时具体说了些什么我都忘了,反正最后,我们约好8月4日早上七点在鹿林镇的火车站碰头。”
“是案发后的第二天早上七点?”
“因为我知道火车站早上八点半左右有一班火车开往X市,我希望她能把我带走。”
“那你整个晚上都在哪里?”
“我藏在树林里,猎人小屋的后面……”她不知该怎么形容,“那里有一小块空间,正好可以让我藏身。我直到天亮才离开。我步行到较远的一个汽车站,我不知道我是几点上车的,反正到火车站时,七点刚过几分钟。我本想立刻去找她的,但那时候,我看见一个混蛋在虐待一条狗,我实在忍无可忍,就上去揍他了。那是个高个男孩,大概20岁左右吧……”她朝谷平咧嘴一笑,“我怀里揣了把水果刀,如果不是你的李老师及时赶到,我会在他身上扎几个窟窿。那时候,我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
谷平像好哥们那样拍拍她的肩,“你有种!”
“都是被逼出来的。——你那还要不要?”她指指谷平面前的熏肉。
谷平摆摆手。她抓起两片熏肉就咬了起来。突然之间,她胃口大开,心情也好了起来。
“我给你的李老师寄过照片,所以她一眼就认出了我。她一过来帮忙,那小子就跑了,他的脸被我抓了两道口子,都流血了。当然我脸上也被他打了两拳,都发青了。后来我都已经说过了。我们去火化那条狗。最后直到8月5日上午才离开。”
“想不到李老师在那种地方也有熟人。”
“她认识的熟人不在鹿林镇,而是在离我们那儿大约20公里左右的另一个县,那地方叫林坪县。她说她以前在那里协助警方办过两个大案子。她在火车站打电话给那里的警署,那里专门派车来接我们,送我们到火葬场。等办完事,又请她吃饭,请她帮忙办案子,这么一折腾就已经晚上七点多了。那边警署的人就在县宾馆给我们订了一间客房,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住像样的宾馆,跟我们那儿就是不一样。”她把另外两块熏肉也一股脑儿都吃了,“最后,第二天早上,他们又派车送我们去了省会,在那里,我们乘火车去的X市。”
谷平笑道:“原来你是这么逃离现场的,怪不得当地警方怎么也找不到你。那个黄色的手提包现在还在吗?”
“早就扔了。那天跟人打架把包拉坏了,里面的东西都掉了出来,又下雨,包里的衣服都掉在了泥浆里,我自己也成了落汤鸡。你没看到我那时有多狼狈,幸亏你的李老师后来给我买了新衣服,新书包——还有一个新身份。从踏出旅馆的那一刻起,我就下决心,永远将我在那里的生活抹去。所以,我再也没回去过,也没打听过那里的情况。要不然,我早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谷平又拍了拍她的肩。
“我觉得你当初的决定是对的。而且你很幸运,碰到了愿意收留你的人。”
“是收养,不是收留。”
谷平的目光又落在那堆资料上,“你说的那个想要买你的男人,在这名单里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少了一个男人。旅馆应该有四个男客,现在名单里只有三个。但是总数却多了一个人。”
“很奇怪。你见过那个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