袪魅(第12/28页)

她惊恐地发现,年龄越大,她就越不可能离开方山中学了,因为她老了,还因为她已经有了可怕的依赖性。她仍然寄居在原来的人形里,仍然终日在这方山中学晃荡着。校长总不能因为她是“作家的摇篮”就把她开除吧,毕竟,就算和两个男人睡过觉也终究不算犯罪。虽然没有人开除她,但她知道,在这方山中学里,她其实已经被彻底流放了,她走在方山中学的任何一个角落里,其实都是走在渺无人烟的大漠里。为了活下去,她只能进化自己,让自己被迫长出了两座驼峰,驮着水和脂肪,一步一步地往前走,送走一个白天再送走一个晚上,然后又是白天。她一步都不敢停,只怕一停下就彻底走不动了,可是心里却再明白不过,自己不过是走在一只圆形的玻璃球上,兜兜转转绕一圈不过是又回到起点,她永远都出不去了,她其实已经被焊死在这只玻璃球上了。

是啊,她就是再憎恶这些人——这些叫她“摇篮”的人,她又能逃到哪里去?在方山中学一窝就是十年,十年可以让多少东西灰飞烟灭,一个三十二岁的单身女人能逃到哪里?现在所有的国企都在改革,多少工人下岗失业,连口饭都没得吃,她好歹是个老师,不用下岗失业,偷偷庆幸都还来不及。回父母家吗?山沟里的父母已经把她视为耻辱,都怕她回家被邻居笑话。只有在这个角落里还有一份微薄的工资养着她,她起码饿不死,有一间破窑洞可以住,她起码淋不到雨。她知道自己一离开这里就会像一只离了水的螃蟹,爬不了几步就会被晒死在阳光下。

就这样活吧,她告诉自己。别人叫她“摇篮”的时候,她就假装听不见,她要装厚颜无耻,百毒不侵。装无耻都不够,她还要装彪悍,她几乎已经是手不离烟了,比学校里的任何一个男老师抽烟都厉害,成了传说中可怕的“丁丁烟”。她与一切女性化的东西绝缘,弃之不及,她脸上不再涂抹任何东西,赤裸裸地被黄土高坡上的阳光晒着,脸颊两侧各长出了一块喜气洋洋的红斑。这个世界上的女人们正时兴什么衣服已经与她无关了,她穿一切让人混淆性别的衣服,衬衫、球鞋、军大衣,只有那条油腻腻的辫子她始终没舍得剪,终日像条蛇一样爬在她背上。她不舍得剪大约是因为心里终究恐惧,如果剪了,她就连一点女人的痕迹都没有了,仿佛被毁尸灭迹了,那个作为女人的她就彻底烟消云散了,连一点证据都没有了。当然,她也不可能真的变成一个男人,那就是说,她将变成一个男人和女人之外的第三种性别的人,她将变成一种全新的生物。

她可能终究担心变成这种生物后会被彻底逐出人境,于是便为自己保留了这条油腻腻的辫子。

无耻和彪悍成了她身上的两座驼峰,她驮着它们才能保证自己活下去,只要她驮着,别人就休想把她困死在方山中学。她就是要活,谁敢拦她?走路的时候,她昂着头,假装什么也看不见,也避免了和人打招呼。因为经常连胸罩也不戴,自然也不可能再拎着两只乳房走路了,塌了,她的全身上下除了目光,别的地方几乎都塌了。不过,她愿意,她就是狠着劲让自己往松松垮垮里塌。

不如此,就不足以报复她自己。

那年到正月二十八了,还有两天就过年了,她已经连着几年不回家过年了。父母跟着哥哥一家子过,她插不进去,嫂子把她当灾星。她父母也不想让她回去丢人败兴。她准备自己一个人在宿舍过年。这天她去菜市场买菜买肉,准备包点饺子吃。忽然,她在猪肉摊上看到了一只褪得干干净净的猪头,眼珠子还没烫掉,灰蒙蒙地瞪着,耳朵、嘴都完好无损。不知为什么,她就站在那肉摊前看着那猪头看了很长时间,她呆呆地和那猪头对视的时候,肉摊老板问了她一句:“想买?快过年了,买回去一个整猪头正好供在牌位下。”他说的“供在牌位下”就是说先拿猪头祭祀祖先了,人们再吃。祭品?她脑子里跳过这个词。然后,她盯着那只猪头忽然无声地笑了,她明白她为什么一直盯着它看了,因为她和它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不过是个祭品。它祭祖先,她祭文学。她在这儿又遇到同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