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1章 人挡杀人、佛挡灭佛(出手)(第3/3页)

具体的办案期限,由国会通过的特别检察官法案明确予以规定。

特别检察官必须在该期限内及时结案,若到期仍不能完成调查而需要延长调查期限的,需向总统提出申请。

计时开始后,李光范赠分夺秒,仅用三天时间便摸清了基本案情。

青瓦台警护处在内谷洞总计购买9快地皮用于建设警卫设施。

其中6快地皮的购买资金由警护处全款支付。

剩余3快地皮的购买资金,由警护处和李世炯共同分担。购买3快地皮总计需要支付53亿韩元,其中李世炯支付41亿,青瓦台警护处支付12亿。

李世炯称他只给卖方汇了款,对地皮分配并不知情,将责任推警护处。

另外,李世炯和警护处联合出资购买3快地皮后,登记时户主却并非是李世炯,而是另有其人,可实际购买者却是李世炯。

在这项复杂的交易中,李世炯涉嫌违反《房地产实名交易法》;警护处涉嫌渎职。同时李世炯利用警护处分担出资的行为,被指侵害国家利益。

直到此刻,李光范才发现,案情要比之前想象的复杂和严重。

同时,李光范等人总结得出结论:本案的关键点是李世炯购买地皮的资金来源问题,一旦资金来源没问题,那么此案最后会不了了之。

至于警护处分担购买资金等问题,都好推脱,只要不关李世炯的事,一切都好说,找几个替罪羊出来还不简单。

但调查发现,李世炯购买地皮的资金来源很有问题。

韩国法律规定,总统配偶、子女不得经商。

李世炯如果不能解释清这笔巨额购房款资金来源,事情就没法平息。

而李世炯称,这笔钱是从亲人李相恩那里借来的。

如此,李相恩又成为此案关键当事人。

当李光范传唤李相恩时才赫然发现,李相恩已经出国了。

调查开始便陷入了僵局。

李光范看到这种结果,露出了恍然而又苦涩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