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心里较量(第3/3页)

简答的说,我提出‘入狱一年’,如果你认罪情况良好。那么法官最后的宣判结果,很可能是‘入狱半年,且缓刑一到两年’,最后有可能加上一定时间的社会服务。”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

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也就是说,如果朱志勋自首,在缓刑期内,他不再有其它犯罪行为,那么就不必再入狱服刑。

听到金允浩的解释,朱志勋大为意动。

一方面如果死咬不认罪,最终非常有可能被其他人揭发,加重罪行,最终入狱。

相反,如果主动认罪,则可能得到缓刑的判罚,免去入狱服刑。

两种选择,可谓一步天堂、一步地狱。

朱志勋已经决定自白了,不过在这之前要询问下律师的意见。

“金次席,我想跟我的当事人单独谈谈。”律师叹了口气,颓然的说道。

“可以。”金允浩站起身,离开前补充道:“交谈时,请顺便考虑下,要不要揭发其他人,申请戴罪立功的表现。”

律师无奈的笑了笑,点了点头,没说话。

金允浩“好说话,为朱志勋考虑”的态度,初步获得了朱志勋的信任,也使得事情进展的非常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