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呆滞的经纪人面前时,金允浩顺手将他手中正在录制画面的手机夺了过来:“我替你保管一段时间,有意见么?”
“有意见也不行,你的手机被列为证物。这是我的名片,有意见?去告我!”
金允浩完全不给经纪人说话辩解的机会,潇洒的丢下一张名片后,便带着林允儿离开了包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