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天使,望故乡(1)(第9/16页)
“噢,内森,你这只躲在无辜教授眼镜背后的狡猾的小狐狸。你总那么狡猾,甚至小时候就是。一边是你弟弟,乖乖童子军,一到点就睡觉;一边是你,暗地里想我们都是群笨蛋。但我不得不说,你在这本书里告诉了大众一些真相。我要是你,他们说的屁话我一句都不会听。”
安全带提示灯灭了,亨利往后把座位靠了靠,啜起了起飞时点的马提尼。不能说他好酒,他其实是在把马提尼当药喝。那天早上他的脸色似乎愈加黝黑,病恹恹的——那种黑不是浪漫性感的黑——就好像脸上抹了煤灰。在祖克曼印象里,十三年前那个周末过后,他弟弟就再没有这样崩溃过。十三年前,亨利在康奈尔读大学二年级。一个周末他回家宣布他要放弃化学转攻戏剧。他刚刚在《夏约的疯女人》里面扮演了拾荒者。这是他大学里尝试出演的第一部戏,演的就是主角,他在饭桌上心怀敬畏地说起两个新的影响他人生的人:一个是曾经在百老汇扮演拾荒者的约翰·卡拉丁,他希望能在舞台上和他一决高下(在容貌上也是——他已经试着减掉十磅了);另一个是康奈尔版《疯女人》的年轻学生导演狄米。前一年夏天,狄米就把父母在普罗文斯顿的度假屋粉刷好了。他坚信他能叫上亨利一起去那里“演戏”。“什么时候?”祖克曼太太问道,她还在为亨利那么瘦而羞愧。“狄米说明年夏天,”亨利答道,“六月。”
“那切尼克兄弟怎么办?”父亲问。切尼克兄弟是体育老师,也是纽瓦克人,在阿迪朗达克有一个犹太儿童营地,去年和前年夏天,亨利在那里当水上辅导员。切尼克兄弟把这份工作给了年纪轻轻的亨利,是卖了他父亲的人情。“你怎么跟娄·切尼克和巴迪·切尼克交代?”父亲问道。亨利没有回答,像所有一直压抑情感、听话顺从的孩子那样,他脆弱、拘谨却聪慧,这样的问题在伦理课上他也许能振振有词地回答,但对着父亲他不能——他转身跑了。从伊萨卡回来的路上他一直在做最坏的打算——因为害怕这顿饭,他已经食不甘味三天了——他向狄米描述过事情可能有多糟,但现在还没到他描述的一半糟,他就崩溃了。他们两个在寝室彩排过几天,狄米扮演的祖克曼医生像是“李尔王”的缩影,亨利则展示了另一个自己,大胆坦率——亨利扮的是内森。
内森出差到曼哈顿才三个小时就接到电话——他母亲流泪偷偷打的——让他马上回家调解拾荒者和他父亲之间的争端。亨利反锁在卧室里,频频引用狄米的话和辛克莱·刘易斯的《巴比特》;父亲则在客厅,一一列举一九一八年他不可能得到的诸多机会,现在都放在银托盘上,送到亨利的面前。内森跑进跑出传话,直到凌晨三点,他终于让双方达成妥协。有关亨利事业的一切决定都推迟一年再说。亨利可以继续出演学生剧目,但同时必须继续学习化学并履行对切尼克兄弟的“职责”,再履行一个夏天。第二年,大家再坐下来开会权衡……这个会议从来没有召开过,因为那年秋天,亨利和卡罗尔·戈夫——一个他父亲认为“有头脑的”女人——订婚了,从此,约翰·卡拉丁再没被提起过,狄米也是。狄米!在那场激烈的争执中,这个戏剧专业年轻学生的洗礼名被他们的父亲反复念起,就如同不可能有比这更像基督徒或者说更富煽动力的名字了。一九五六年周末晚上那场难忘的家庭战争中,内森斗胆提及保罗·穆尼(16)的大名来据理力争,但父亲一直喊着:“狄米!狄米!”就像喊战争口号似的。于是内森明白,即便是保罗·穆尼饰演的聪明的克劳伦斯·丹诺(17),即便是保罗·穆尼饰演的耐心的路易·巴斯德(18)现身他们家客厅,也无法让父亲相信,在上帝眼里犹太人顶妆上台就如同犹太人身着白大褂给人钻牙一样,没有丝毫荒谬。后来,亨利就遇见了甜美好学的奖学金女生卡罗尔·戈夫,并把自己的犹太兄弟会徽章送给了她——从此争执永远结束了。祖克曼猜想这才是亨利把徽章送给卡罗尔的原因,虽然他知道正式的说法是因为那天晚上卡罗尔献出了她的初夜。开学之后,亨利试着要回徽章,卡罗尔和她的家人极度不安,两周之后亨利改变想法和卡罗尔订婚了。大四那年,亨利试探着解除婚约,结果他们毕业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不行,亨利就是没法看着这个体贴、细心、忠诚、善良、无私的人儿遭受痛苦,为他而痛苦。他没法忍受自己让任何爱他的人痛苦。那么自私、那么残忍的事情他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