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作为社会总资财的一个特殊部门或作为维持国民资本的费用的货币(第16/18页)

纸币可加统治,或使其单在商人之间流通,或推广其流通范围,使商人与消费者间的交易,亦有大部分使用纸币。如果钞票面额,没有在十镑以下的,像在伦敦情况那样。那么,纸币的流通,势必只限于商人彼此之间。消费者得到一张十镑的钞票,在第一次买东西的时候就需兑换这张钞票,哪怕所购仅值五先令。所以在消费者把这张钞票用去四十分之一以前,钞票早已回到商人手上了。苏格兰各银行所发的钞票,却有小至二十先令的,在这种情况下,纸币的流通范围就会自然推广。商人与消费者间的交易也有大部分使用纸币。在国会议决禁止通用十先令和五先令的钞票以前,消费者购物便常使用小额纸币。北美洲那里发出的纸币,竟有小至一先令的,结果,消费者购物几乎都用钞票。至于约克郡,有些纸币,仅值六便士,结果如何,更不用说了。

发行这样的小额纸币,如果得到准许而且普遍实施,即无异奖励许多普通人去开银行,并使他们有力量成为银行家。普通人所发出的五镑甚至一镑的票据,大家会拒绝不用;但他发出的六便士票据,大家却不会拒绝。这些乞丐般的银行家,当然很容易破产,结果,对于接受他们钞票的穷人,可能引起很大的困难,甚至极大的灾难。

把全国各地银行钞票的最低面额,限为五镑,也许是较好的办法。这样,各地银行所发的钞票,大抵就会只在商人彼此间流通,像在伦敦一样。在伦敦,发行的钞票的面值不得少于十镑。五镑所能购得的货物,虽仅等于十镑的一半,但在英国其他各地,人们对五镑,正像豪华伦敦人对十镑那样重视,而且一次花掉五镑,也像伦敦人一次花掉十镑那样稀罕。

如果纸币像在伦敦那样,主要在商人间流通,市面上的金银便不致贬乏。如果现在苏格兰尤其是像在北美洲那样,纸币的流通,推广到商人与消费者间交易的大部分,市面上的金银就会全被驱逐,国内商业会至用纸币进行。苏格兰禁发十先令和五先令的钞票,曾稍稍减轻市面上金银缺乏的困难;若再禁发二十先令的钞票,当有更大的功效。听说,美洲自从禁发若干种纸币以来,金银已更丰饶了。在纸币未曾发行以前,听说美洲的金银还更丰饶。

虽然纸币应当主要限于商人之间的流通,但银行在这种场合,仍能帮助国内工商业,几乎像在纸币差不多占全部通货的场合一样。因为商人为应付不时之需而需储存的滞财,本来就只在商人之间流通的。在商人与消费者的交易上,商人没有储存滞财的必要。在这种交易上,商人只有钱进,没有钱出。所以,虽然银行钞票的发行,只限于如此数额,使得只在商人之间流通,但银行通过贴现真实汇票及现金结算办法,依然能够使大部分商人不必储有那么多的现金,专门用来应付不时的需要。银行依然能够对各种商人提供它们所能提供的最大贡献。

也许有人说,银行钞票无论数额大小,只要私人愿意领受,就应在许可之列。政府禁止其领受,取缔其发行,实在是侵犯天然的自由,不是法律应有的。因为法律不应妨害天然的自由,而应予以扶持。从某观点来说,这限制诚然是侵犯天然的自由。非但会危害全社会安全的少数人的天然自由,却要受而且应受一切政府的法律制裁,无论政府是最民主的政府或是最专制的政府,法律强迫人民建筑隔墙,以预防火灾蔓延,其侵犯天然的自由,无异于我们这里主张以法律限制银行活动。

由银行钞票构成的纸币,若由信用良好的人发行,无条件的,只要拿来,随时都能兑现,那就无论从哪方面说,它的价值,都等于金银币,因为它随时可以换得金银。任何货物,用这种纸币买卖,其价格一定像用金银买卖一样便宜,不会稍贵。